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跨境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ChinaMerchants Bank Co.,Ltd.,Hong Kong Branch)申请跨境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金额:港币一亿六仟八佰万元(HKD168,000,000.00)。
二、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最终审批为准。
三、上述跨境贷款由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贷款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办理远期结购汇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