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9)及2020年5月12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事务所出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郑磊先生、刘润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因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磊先生自201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已满5年。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号),经容诚事务所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汪玉寿先生代替郑磊先生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汪玉寿先生、刘润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签字会计师汪玉寿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国元证券、华兴源创、斯迪克、润和软件、安科生物、科大国创、聚灿光电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汪玉寿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报备文件
容诚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