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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星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3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0-046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东方”)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股。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本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浙01执586号)并通过阿里司法拍卖网(https://sf.taobao.com)获悉: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12日拍卖公司第二大股东光耀东方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股股份(证券简称“ST亚星”,证券代码:600319),占公司总股本的12.67%,占光耀东方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100.00%,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拍卖公告主要内容: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持股人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拍卖股份数量(股)拟拍卖股份性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拍卖人竞买人竞买出价时间
动人
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0,00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67%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1月12日10:00至2020年11月13日10:00

(二)发生本次拍卖的原因

依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民终270号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光耀东方持有的40,000,000股公司股份。

二、本次股份被公开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光耀东方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光耀东方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本次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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