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0年7月22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与公司第三大股东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资本”)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将津诚资本持有的天房发展股份146,067,4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3.21%,以非公开协议的方式转让给津投资本,每股转让价格为4.08元/股。总金额为595,955,057.28元。
津投资本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5,469,824股,占公司总股本3.2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津投资本持有总股份数将达到181,537,240股,占公司总股本
16.42%,将超过公司目前控股股东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集团”)持有的13.53%,公司控股股东将变为津投资本。
二、进展情况
2020年8月4日,公司收到津诚资本发来的《天津市国资委关于津诚资本拟非公开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天房发展全部13.21%股份至津投资本有关事项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20]2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津诚资本将持有的天房发展全部13.21%股份,以天房发展每股4.08元为转让价格依据,作价5.96亿元非公开协议转让给津投资本持有。
三、风险提示
天房集团、津投资本、津诚资本均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的执行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天津市国资委关于津诚资本拟非公开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天房发展全部
13.21%股份至津投资本有关事项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20]28号)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