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维成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制订公司 “十四五规划”战略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规划”战略报告概要》。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二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事前认可声明》和《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