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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

1. 目 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择优选择供方,促使各项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事业部、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3. 术语和定义

公司: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子公司:指公司下属实质运营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总部、事业部、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总部职能部门、事业部、子公司重大金额招标项目的全面管理。总部、事业部、子公司招标工作小组:负责公司总部职能部门、事业部、子公司较大金额招标项目的全面管理。公司招标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司招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招标小组: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工作小组的统称。招标人: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单位。

4. 组织架构

4.1. 公司总部、事业部、子公司分别设立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工作小组,其成员构成由

公司作出规定。

4.2. 公司设立公司招标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审计

机构相关人员组成。

5. 职 责

5.1. 招标小组

1) 定期组织召开招标小组会议;2) 审查并批准评标规则;3) 审议权限内招标方案;4) 协调处理招标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事项。

5.2. 公司招标监督小组

1) 建立和完善招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和制度;2) 监督检查公司招标活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3) 指导和检查各事业部和子公司的招标监督工作;4) 及时报告招标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法情况;5) 协调解决招标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 接受对招标活动的投诉和举报;7) 建立招标监督工作档案。

5.3. 招标组织部门

1) 负责审核权限范围内的招标工作;2) 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3) 发布招标信息;4) 编制评标规则;5) 组织发标、答疑、开标、评标以及合同的谈判和签订;6) 负责招标文档的汇总、整理和归档保管工作。

6. 管理规定

6.1. 招标管理原则

6.1.1 公开原则: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

6.1.2 公平原则:开展公平竞争,不歧视、偏袒任何投标人。

6.1.3 公正原则:对每个投标人都给予公正的评价。

6.1.4 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主体遵纪守法、恪守信用。

6.1.5 利害关系回避原则:在招标小组成员中,凡与投标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

6.1.6 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

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

6.1.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

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6.2. 招标的范围和方式

6.2.1 招标的范围和方式

1) 公开招标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

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具体规模标准由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出规定。2)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邀请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具体规模标准由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出规定。

6.2.2 对因特殊原因需更改招标方式或不适用于以上招标方式的情况,应在招标方案中充

分说明理由按【职权规范管理手册】相关权限报批,更改后采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适用《采购管理规定》。

6.2.3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标包的,招标人应当在不改变招标方式的前提下合理划分

标段、标包,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标包规避招标。

6.2.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

避招标。原则上不得分解项目分开招标。确实需要分解项目分开招标的,应陈述合理理由按【职权规范管理手册】相关权限报批。招标监督小组应予以监督,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6.3. 招标活动流程

6.3.1. 招标活动流程一般包括招标申请,招标组织与实施,招标方案编制和评审,招标文

件编制和评审,发标和澄清,开标、评标和定标,合同签订和档案保管等。

6.3.2.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招标活动流程作出具体规定。

7. 附则

7.1. 公司总部、各事业部、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等相关规定制订实施细则。

7.2. 公司应当制定招标管理、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招标监督管理具体规定报董事会

备案。

7.3.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办公室解释。

7.4.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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