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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关于为2019年新增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4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2019年新增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增联营公司、合营公司

●为满足2019年度公司新拓展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需要,公司拟为2019年新增联营合营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41亿元的担保额度。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和2019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2019-047)为满足2019年度新拓展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需要,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2019年新增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2019年新增房地产项目联营、合营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41亿元的担保额度。前述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按持股

比例为联营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新增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及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预计担保金额
1沈阳中东港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0,000.00
2天津瑞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
3广州市增城区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00.00
合计410,000.00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上述担保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上述新增担保构成2019年度担保计划中的一部分。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一。

三、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新增联营、合营公司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上述担保均为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配合公司2019年新增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做好融资工作,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于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额

截止2019月12月12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13.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12.69%,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63.64亿元。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法人经营范围注册地点注册资本截止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沈阳中东港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煜房地产开发辽宁省沈阳市110,000184,558.715,404.190.26-292.68
2天津瑞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涵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天津市33,70035,126.5433,699.950-0.05
3广州市增城区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华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广东省广州市5,00073,034.274,984.600-4.3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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