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
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 12月 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97,861.64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108,436.93元,少数股东权益-448,920.65元,相关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61,654.64元;对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49,811.16元,对所得税费用影响金额为-72,809.86元。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同时,公司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607,975.95 | 55,805,837.5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25,773.74 | 4,634,210.67 |
未分配利润 | 1,309,576,630.95 | 1,309,114,976.31 |
少数股东权益 | 2,050,987,488.32 | 2,050,538,567.67 |
利润表项目: | ||
少数股东损益 | -82,929,905.05 | -82,880,093.89 |
所得税费用 | -10,762,642.37 | -10,835,452.23 |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2021年 12月 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37,619.42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721,004.57元,少数股东权益-498,731.81元,相关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84,653.34元;对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金额为-498,731.81元,对所得税费用影响金额为983,385.15元。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续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345,428.46 | 41,083,047.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96,444.44 | 5,417,449.01 |
未分配利润 | 1,901,758,036.02 | 1,901,273,382.68 |
少数股东权益 | 2,147,077,624.88 | 2,146,578,893.07 |
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14,343,211.72 | 15,326,596.87 |
少数股东损益 | 60,431,732.64 | 59,933,000.83 |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自 2023年1月 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