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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3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30日,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8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建材业务

1.年报披露,公司本期建材销售收入38.32 亿元,占总收入之比达76%。建材业务近年来持续超过建筑业务成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请公司补充披露:(1)建材业务的业务模式,包括采购、销售、收款方式等;(2)建材业务毛利率41.07%,较去年增加8.24 个百分点,其中最为主要的水泥业务毛利率为42.42%,请公司结合业务模式、区域政策及市场特征等,说明毛利率相比同行业公司较高的原因;(3)建材业务的前五名客户概况,其年度销售额及占比,是否关联方;(4)若为关联方,相应建材产品是否已使用或完成对外销售。

2.年报披露,公司控股建材企业水泥产销量达到642万吨,较2017年增幅23.46%。请公司:(1)区分不同规格品种披露水泥的产销量数据;(2)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相关产品结构及产能配臵等是否面临调整;(3)相关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对关联和非关联等不同客户的定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3.年报披露,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幅39.83%,净利润增幅36.08%;但2019 年一季报显示,公司营收增幅为8.75%,实现净利润仅467.27万元,同比下滑77.65%,扣非净利润为-1180.30万元,盈利能力出现明显变化。一季报中披露为“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高争股份根据区内水泥市场状况调整了水泥销售策略,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请公司结合西藏地区水泥价格趋势、市场竞争、产品结构调整、下游基建投资需求等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建材业务盈利高增长的可持续性。

二、关于货币资金

4.年报披露,公司货币资金期初余额为30.40亿元,期末余额下降20.41%至24.20

亿元,2019年一季度继续下降24.36%至18.23亿元。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29亿元、-8.93亿元,均由正转负。请公司从期间费用及职工薪酬等支出、构建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等方面,量化分析资金使用情况,并结合相关经营安排说明报告期内大额资金支出的必要性。

5.年报披露,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69亿元,同比上升48.02%,2019年一季度末继续增长55.51%至2.64亿元,披露称主要系预付材料款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付款项的主要采购项目,报告期末及2019 年一季度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对方及其关联关系;(2)结合行业情况、生产需求及材料价格趋势等因素,说明大幅增加预付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6.年报披露,公司存在对关联方的应收款项,记在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科目。请公司补充披露:(1)各欠款方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情形;(2)将上述应收款项目与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明细比较,说明存在差异的原因;(3)相关欠款产生的业务背景、账龄,是否构成非经营性占用;(4)对于应收西藏天路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西藏联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等部分长期挂账的款项,公司是否进行催收或制定解决措施。

7.年报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贷款明细情况,请公司:(1)根据《建筑行业指引》第十一条的规定,补充披露融资安排相关内容;(2)公司2015年度完成非公开发行后,近年来主要依靠借款融资,请说明大额借款安排的用途及主要考虑,相应融资成本较低的原因和可持续性,是否为同区域公司的普遍情形;(3)结合资金往来明细说明借款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或协议约定,公司资金存放与支取是否存在其他特殊协议或安排;(4)一季报显示,公司短期借款余额6.8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11.54亿元,请结合近期资金使用情况、债务到期等因素,对自身偿债能力及流动性进行补充分析。

三、关于规范运作

8.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临时公告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其中包括金额较大的产品销售、工程分包等事项。请核实与相关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以及上述事项是否需按照关联交易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四、关于经营数据

9.年报披露,报告期内除一季度外,公司其余三个季度营业收入均保持在15亿元上下,但四季度净利润0.69亿元,较前两个季度的1.96亿元、1.63亿元呈显著下降。请公司具体分析第四季度收入与净利润变化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逐项列示相关影响事项及会计处理。

10.年报披露,公司建筑业务毛利率为3.89%,已连续3 年呈下滑趋势。请公司补充披露:(1)建筑板块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并进行同行业比较;(2)是否存在未按合同进度完成或进展缓慢的工程项目;(3)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五、其他

11.年报披露,公司持有江西萍乡市水电八局白源河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54.80%股权,根据章程约定,其董事会共有七名董事,公司只派有一名董事,对其不具有控制权,以权益法核算。请公司结合会计准则中关于控制的定义,具体说明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12.年报披露,公司本期研发费用发生额由上年的88万元增至1.60亿元,同时研发人员数量也由7人增至340人。请公司就研发支出的具体投向及涉及项目进行补充说明。

13.请根据《格式准则第2 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年报第四节对主要参控股公司信息进行补充。

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2、4-7、9-11 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予以披露,并于2019年6月10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各方核实信息并准备回复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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