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26 公司简称:西藏天路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西藏天路 | 600326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姓名 | 西虹 |
电话 | 0891-6902701 |
办公地址 | 西藏拉萨市夺底路14号 |
电子信箱 | xztlgf@263.net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8,737,079,032.67 | 8,564,214,745.07 | 2.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87,665,620.24 | 3,044,605,206.19 | 4.70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61,962.62 | 143,568,187.96 | -120.38 |
营业收入 | 2,278,693,373.66 | 2,039,217,516.92 | 11.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208,546,698.24 | 216,825,388.67 | -3.82 |
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0,437,708.83 | 227,198,990.31 | -11.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9 | 7.88 | 减少1.1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10 | 0.2506 | -3.8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10 | 0.2506 | -3.83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8,209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西藏天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2.67 | 196,200,592 | 质押 | 97,500,000 | |
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5.17 | 44,726,675 | 无 | ||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8 | 9,373,000 | 未知 | ||
陈冠生 | 境内自然人 | 0.91 | 7,832,431 | 未知 | ||
郭俊君 | 境内自然人 | 0.44 | 3,826,229 | 未知 | ||
傅扬 | 境内自然人 | 0.35 | 3,051,518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 | 0.33 | 2,885,640 | 未知 | ||
李光宙 | 境内自然人 | 0.30 | 2,600,000 | 未知 | ||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格尔木运输总公司 | 国有法人 | 0.23 | 1,965,932 | 无 | ||
郭凤英 | 境内自然人 | 0.22 | 1,882,30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第一、第二、第三、第九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和年初经营目标任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执行力为抓手,以提质增效为目标,适当延伸建筑、建材相关的产业链,狠抓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和降本增效,整体业绩状况平稳持续发展。截止2019年06月30日,公司总资产873,7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58,854万元,流动资产450,009万元,负债总额414,978万元,所有者权益458,7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18,76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27,86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03,922万元增加23,947万元,增幅11.74%;营业成本154,74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39,350万元增加15,394万元,增幅11.05%。利润总额44,03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4,549万元减少519万元,减幅1.17%;净利润39,835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9,767万元增加68万元,增幅0.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855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1,683万元减少828万元,减幅3.82%
建筑业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狠抓机遇,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动态调整投标策略,积极参加区内外交通、水利、铁路、房建与市政等工程建设,在持续巩固和加强区内产业发展的基础上,稳健实施投资、建筑业、人才培养三方面“走出去”战略,不断强化对区外项目的管控,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因项目优质履约,贵州省凯里PPP项目部多次受到业主的好评;江西萍乡海绵城市PPP项目提前进入运营期。2019年2月公司中标我国援尼项目——尼泊尔沙拉公路修复改善工程,并于2019年4月签订了《援尼泊尔沙拉公路修复改善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内部实施合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承建的公路工程、桥梁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等共26个,其中续建项目21个,新建项目5个(公司本部新建项目4个)。
建材业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西藏水泥市场供需矛盾,狠抓建材业发展机遇,注重挖潜增效,建材产业提质增效显著。同时持续加大对建材业的投资力度,延伸水泥产业布局,推动西藏“十三五”重点项目——控股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条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工作;推动控股子公司高争股份积极开展林芝水泥粉磨站前期建设工作。上半年,公司控股建材企业水泥产量达到290.91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幅5.27%。
矿产业方面:目前公司持有西藏天路矿业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持有西藏天联矿业开发有限公司80%的股权,拥有工布江达县汤不拉铜钼矿及那曲县旁嘎弄巴铅矿的探矿权,且与合作方西藏地质二队共同开发冲江及冲江西铜矿项目,合作方西藏地质二队拥有尼木县冲江及冲江西铜矿探矿权。矿产业作为公司战略储备资源,将适时开发。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编制 2019 年度中期报告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根据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此项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仅是报表格式变化,对资产总额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公司对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调整后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719,084,741.27 | 应收票据 | 43,413,463.00 |
应收账款 | 675,671,278.27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046,065,992.99 | 应付票据 | 3,721,663.50 |
应付账款 | 1,042,344,329.49 |
公司对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调整后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522,791,485.38 | 应收票据 | 5,000,000.00 |
应收账款 | 517,791,485.38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407,203,216.59 | 应付票据 | 3,721,663.50 |
应付账款 | 403,481,553.09 |
2、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考虑以长期持有为目的,所以将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的权益性投资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