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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之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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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之回复

中天运[2022]审字第90251号附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会计师”)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上证公函【2022】0273 号《关于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后,针对《监管工作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研究和分析,对监管工作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落实并进行书面回复说明。请贵所予以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所用的术语、名称、简称与《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二、本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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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总收入57.77亿元,同比下滑18.37%。其中,建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0.56亿元,同比下滑 28.08%,主要为水泥销售收入同比下滑36.45%;建筑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6.08亿元,同比增加 62.18%。关注到,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9.53亿元,同比上升53.08%,公司称主要系本报告期建材板块赊销款增加及母公司应收工程款增加所致。另外,公司预付款期末余额为1.03亿元。请公司:(1)结合建材板块主要客户、销售信用政策及实际账期等情况的变化,主要建筑施工项目的新增及实际进展、结算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变动趋势不符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对照会计准则核实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3)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账款 2,520.67万元,占比24.54%,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对于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补充说明未及时结算的原因,及预付对象、减值计提等相关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1)结合建材板块主要客户、销售信用政策及实际账期等情况的变化,主要建筑施工项目的新增及实际进展、结算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变动趋势不符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对照会计准则核实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2021年度西藏天路营业收入577,690.07万元,较去年同期的707,678.18万元,减少129,988.11万元,减幅18.37%。主要板块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同比变动见下表所示:

2021年度西藏天路建材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产品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由于建筑板块客户能够控制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西藏天路采用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确认相关收入。

(一)建材板块

单位:万元

1、收入下降原因分析

营业收入应收账款
2020年2021年同比变动变动比例2020年2021年同比变动变动比例
424,906.51305,600.68-119,305.83-28.08%88,465.99120,042.2931,576.303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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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属于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和投资拉动型行业。随着拉萨、山南、昌都、日喀则等地区新建水泥生产线投产,供给增加,西藏自治区重点项目投资增速放缓,导致市场对建材产品需求减少,加之区外水泥逐步进入,区内水泥市场供求关系逐渐发生变化,竞争逐步加剧。2021年度西藏区内水泥市场受区域性影响,销售量及价格同时下降,导致水泥业务营业收入下降。

2、应收账款增加原因分析

(1)2021年度,由于受市场供给发生变化,西藏天路为增加建材产品销售和提高市场占有率,销售信用政策由先前的先款后货为主, 逐步向先款后货和信用销售相结合方式转变。主要针对央企、地方国企、关联企业和信誉良好的部分优质客户采用赊销模式。

(2)西藏天路商品混凝土主要客户为央企和地方国企,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为保持市场占有率,西藏天路2021年度多数新签销售合同约定在项目浇筑完成甚至交竣工验收之后支付商品混凝土款项,导致应收商品混凝土销售款增加。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建材板块同比增加前五大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 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备注
1西藏交投工贸有限公司37.334,235.18水泥销售款
2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60.373,464.47商混销售款
3拉萨砼欣源商贸有限公司3,180.53商混销售款
4拉萨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52.50商混销售款
5昌都市康吉建材有限公司2,000.56商混销售款
合计97.7015,133.24

3、主要子公司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增减变动情况:

(1)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3,456万元,较2020年度营业收入350,163万元减少116,707万元,减幅33.33%,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91,866.45万元,较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64,257.32万元增加27,609.13万元,增幅42.97%;2020年度收回当年应收账款332,154.46万元,未收回57,883.08万元,2021年度收回当年应收账款197,549.94万元,未收回57,893.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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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21,769.91万元,较2020年度营业收入50,516.55万元减少28,746.64万元,减幅56.9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5,593.50万元,较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7,802.50万元减少2,209.00万元,减幅28.31%。2020年度应收账款已收回55,775.64万元,未收回1,308.06万元;2021年度应收账款已收回22,468.85万元,未收回2,131.15万元。

(二)建筑板块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应收账款
2020年2021年同比变动变动比例2020年2021年同比变动变动比例
160,840.27260,844.60100,004.3362.18%55,863.3397,264.6541,401.3274.11%

2021年度由于新开工项目增加,西藏天路2021年度建筑板块实现收入260,844.60万元较上年度160.840.28万元增加100,004.32万元。2021年度主要建筑施工项目的新增及实际进展、结算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项目)2021年度确认营业收入2021年度工程结算金额履约进度%
1西昌市菜子山大道与宁远大道西延线建设PPP项目63,654.6144,089.4881.75
2西藏极高海拔生态搬迁森布日(二期)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项目28,872.8527,935.2672.33
3G318线波密至鲁朗段建设工程项目16,721.4344.20
4西藏企业天地项目16,274.5513,255.6838.57
5长九灰岩矿项目二期加工系统土建及安装项目6,590.836,872.4488.20
合计132,114.2792,152.86

项目具体情况

西昌市菜子山大道与宁远大道西延线PPP项目,合同总金额84,870.13万元(含税)2021年度按照履约进度确认营业收入63,654.61万元,业主结算金额为44,089.48万元,履约进度为81.75%,截止202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3,168.97万元,营业收入与合同结算差异主要系未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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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极高海拔生态搬迁森布日(二期)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项目,合同总金额43,499.19万元(含税),2021年度按照履约进度确认营业收入28,872.85万元,业主合同结算金额27,935.26万元,履约进度为72.33%。西藏自治区G318线波密至鲁朗段建设项目,合同总金额41,235.35万元(含税),2021年度按照履约进度确认营业收入16,721.43万元,履约进度为44.20%,营业收入与业主结算存在较大差异原因为:主要系根据《预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协议书中第3条合同总费用及说明中约定:“过程中工程实体合格的工程量暂按百分比进行计量,路基和防护工程完成后支付总价的50%,桥涵工程完成后支付至总价的60%,路面工程完成后支付至总价的80%防护及排水设施完成后支付至总价的90%,交通安全设施和绿化工程等剩余工程全部完成后支付至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相关规定执行”,因此在2021年度末本项目未发生计量支付,实际预收工程款1.23亿元。

西藏企业天地项目,合同总金额45,993.00万元(含税),2021年度按照履约进度确营业收入16,274.55万元,业主合同结算金额13,255.68万元,履约进度为38.57%,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3,908.69万元。

2021年度,建筑板块实现营业收入增加,业主结算也相应增加,由于结算进度与业主付款进度存在时间差,导致应收账款增加;以前年度项目2021年度进行竣工结算或进度结算,由于结算进度与付款进度存在时间差,形成应收账款增加。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同比增加前五大客户,如下:

单位: 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2021年1月1日2021年度结算金额2021年度回款金额2021年12月31日
工程款质保金等
1昌都农村公路第十四标段项目17,748.568,992.897,660.0819,081.37
2西藏极高海拔生态搬迁森布日安置区(二期)建设工程房建项目79,072.9563,138.5915,934.36
3林芝天路企业交流中心项目16,561.381,800.005,000.0011,561.38
4石材精加工厂EPC总承包项目9,133.164,541.854,591.31
5西藏企业天地项目14,448.6910,540.003,908.69
合计17,748.56128,209.071,800.0090,880.5255,0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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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应收账款情况昌都农村公路整体总承包项目第十四标段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19,081.37万元,主要系合同条款规定项目从开工至竣工验收期间支付工程总价款的80%,其余20%在保修期内每年按4%比例予以支付,5年保修期内支付完,目前仅收到业主工程结算(合同约定未到支付条件)资金46,768.25万元,应收账款19,081.37万元与业主方单位办理结算时扣除的工程款,未达到付款条件。

西藏极高海拔生态搬迁森布日安置区(二期)建设工程房建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15,934.36万元,合同内工作内容基本完成,鉴于项目未完成初步验收及项目审计,待业主完成初步验收及项目审计后支付工程款。

林芝天路企业交流中心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11,561.38万元,主要系合同内工作内容基本完成,鉴于项目正在进行第三方审计,项目最终审计结果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支付。

石材精加工厂EPC总承包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4,591.31万元,主要系2021年度末进行结算,2022年4月收到2,500万元。

西藏企业天地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3,908.69万元,系与业主方单位依据结算节点付款。

二、会计师主要核查程序:

我们针对建筑板块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建造合同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履约进度计算、合同成本归集等与工程承包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选取建造合同样本,检查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建造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依据是否充分; 3、对预计总成本、预计总收入或毛利率发生异常波动的大额项目实施询问、分析性复核等相关程序,检查工程项目是否异常,并对异常执行进一步检查程序;

4、获取建造合同台账,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复核建造合同履约进度的准确性;

5、选取建造合同样本,对2021度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 6、选取建造合同样本,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与工程管理部门讨论确认工程完工进度的合理性,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

7、对期末应收账款实施函证或替代程序,获取项目结算单,检查公司期后回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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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针对建材板块销售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2021年度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及出库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2021年度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结合应收账款函证或替代程序,并抽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单据,检查已确认的收入的真实性。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的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访谈西藏天路管理层及财务人员,了解公司的信用政策,销售模式情况,复核信用政策、销售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2)结合行业政策,分析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3)重新对应收账款增长情况按业务类型归集、分析,复核应收账款增长的合理性。

4)获取公司期后回款情况,核查公司信用期内回款情况。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西藏天路2021年度营业收入减少主要是由于水泥业务市场供给增加同时市场需求减少所致;水泥业务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为增加产品销售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对央企、地方国企、关联企业等优质客户采用赊销模式所致;商混业务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商品销售后未达到收款条件导致;建筑板块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结算进度与付款进度存在时间差所致,未发现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3)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账款 2,520.67万元,占比24.54%,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对于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补充说明未及时结算的原因,及预付对象、减值计提等相关情况

回复:

一、公司回复: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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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万元

客户名称期末余额
四川地纳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00.00
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432.62
贵州省禾旭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174.25
四川双利新材料有限公司135.49
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118.22
合计1,660.58

形成的主要原因:

1、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安康项目工程合同,出于控制原材料成本考虑,预付800万元锁定原材料价格。因项目延期,该项目于2021年度开展,截止2021年底由于对材料数量、品质未核对一致,尚未正式办理结算,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资料合理的进行了暂估结算。2022年3月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地纳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办理正式结算,该笔款项未发生减值。

2、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承建的林芝粉磨站办公楼、包装及破碎技改工程,由于未达到结算条件,形成预付账款432.62万元,该笔款项未发生减值。

3、贵州省禾旭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预付分包工程款174.25万元,由于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未办理结算,该笔款项未发生减值。

4、四川双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承建的西藏高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项目,由于未达到结算条件形成预付账款135.49万元,该笔款项未发生减值。

5、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承建的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矿粉混掺项目,由于未达到结算条件形成预付账款118.22万元,该笔款项未发生减值。

二、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我们针对预付账款的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对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分析其波动原因;

2)对期末预付款进行分析,了解交易背景, 询问长期未结算的原因;

3)对期末预付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4)核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预付账款,核实期后是否已结算;

5)通过工商信息查询,对预付单位进行核查,以核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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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已查验供应商相关业务的合作协议、付款凭证,已对供应商期末金额进行函证。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1年以上重要预付账款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未结算原因合理,不存在减值情形。问题2.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同比增长32.6%至50.44亿元。其中,短期借款同比增长

91.45%至10.28 亿元,长期借款同比增长24.53%至18.15亿元,应付债券同比增长141.45%至14.12 亿元。2021年度财务费用为1.44亿元,归母净利润0.4亿元。同时,公司货币资金39.28亿元,同比增加58.19%,其中,因存单质押受限的货币资金0.2亿元。公司当期确认财务收入2,045.34万元,而2020年确认财务收入 4,192.48 万元。请公司:(1)结合经营安排及资金存放及使用计划、财务成本等,分析公司货币资金较充裕的情况下,维持大额有息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日均货币资金余额、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等,核实公司在期末货币资金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财务收入明显下滑的合理性;(3)说明存单质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用途、对象、利率等,说明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融资、资金占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1、西藏天路货币资金较充裕的情况下,维持大额有息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1)货币资金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血液”,适当存量的货币资金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扩大生产经营的基本保证,也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同时也是企业预防风险最重要的手段和措施之一。随着公司建筑业务的扩大和经营模式的转变(从单一的传统施工向单一的传统施工和投资带动施工转变),由于经营模式的改变,公司按照投资计划需要一些资金储备,以此保证公司投资带动施工项目前期的资金投入。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本所审计确认,西藏天路有息负债合计503,995.50万元,其中:母公司有息负债合计335,385.73万元,西藏高争有息负债合计102,749.12万元,其他公司有息负债65,860.65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 万元

有息负债项目构成西藏天路西藏高争其他公司小计
1.短期借款1,581.0382,749.1218,479.73102,809.88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4,067.285,000.009,380.9278,448.20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61,349.405,000.009,380.9275,7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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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息负债项目构成西藏天路西藏高争其他公司小计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2,717.882,717.88
3.长期借款128,546.4515,000.0038,000.00181,546.45
4.应付债券141,190.97141,190.97
其中:可转换债券61,190.9761,190.97
中期票据30,000.0030,000.00
. 公司债50,000.0050,000.00
合计335,385.73102,749.1265,860.65503,995.50

由于西藏地区气候因素,西藏地区11月起温度开始逐渐降低,对工程施工产生较大影响,由于冬季施工会增加施工成本,大多数项目在11月停工。四季度建材板块和建筑板块回收前期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在2021年12月31日余额较大;次年一季度建材板块需要为生产储备原材料、燃料等进行大规模的现金支出,建筑板块需要支付大量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西藏天路2021年末货币资金和带息负债双高属于时点性的。

(2)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主要用途:用于原材料、维修机配件、燃料、动力等采购以及满足所属子公司资金需求。

(3)母公司贷款主要用途:用于母公司所属项目资金需求以及满足所属子公司资金需求。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银行存款情况

单位: 万元

序号开户银行2020年12月31日余额2021年12月31日余额存款利息日均存款余额
1建设银行拉萨开发区支行2,154,514.21695,669,879.18
2中信银行拉萨江苏路支行503,867,013.04632,040,284.211,192,219.08395,266,393.91
3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市城西支行84,801,437.36813,891,964.713,392,021.88253,017,295.55
4中国民生银行拉萨分行营业部59,193,852.47170,033,854.55350,720.32116,404,096.06
5工商银行色拉路支行13,005,982.9527,431,904.44916,324.6699,780,210.22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含亿元定期)拉萨分行营业部155,630,061.82235,769,023.22255,955.0786,565,251.14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行243,838,709.1537,018,226.47268,221.1085,360,6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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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开户银行2020年12月31日余额2021年12月31日余额存款利息日均存款余额
8中国农业银行城北支行40,153,812.4896,778,477.431,095,073.5082,124,887.56
9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76,578,681.6482,078,659.791,197,004.2674,320,675.53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行220,304.5873,434,800.00
11中国民生银行拉萨分行103,551,921.3781,399,440.191,135,123.3773,085,386.20
12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48,501,698.5559,616,743.13442,324.3666,360,233.58
13中信银行拉萨分行84,662.2885,062.2865,438,492.21
14中信银行拉萨分行9,384,513.83123,188,137.39537,467.9956,735,368.17
15中国银行昌都分行营业部85,126,016.7646,953,361.10169,610.1254,614,752.05
16建行拉萨城西支行69,881.0569,881.0553,759,577.16
17中国兴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50,546,916.0530,676,496.45130,034.4042,152,512.01
18中信银行拉萨分行25,081,863.72368,902.3481,611.2241,250,840.15
19中国农业银行林芝厦门广场支行50,691,060.81119,156.0740,638,778.52
20中信银行拉萨江苏路支行54,130,427.0419,466,396.29122,191.7839,451,154.07
合计1,553,392,908.232,507,557,475.8513,934,821.302,495,431,263.57

注:年日均存款余额:把一年内每天的存款余额加在一起,然后除以365得出的数。

3、西藏天路在期末货币资金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财务收入明显下滑的合理性:

(1)西藏天路将10亿元于2020年9月购买期限1年期的保本型收益理财产品,由于购买以上理财产品时存在时间差,且会计核算时将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核算在“投资收益”会计科目,故导致财务收入减少。。

(2)公司资金存量大幅增加主要集中在2021年4季度,2021年度虽资金存量大、但存款结息时间短,故导致利息收入减少。

4、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未存在大额资金存单质押的情况。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资金存入银行作为定期票据保证金,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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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开具同等金额的银行承兑直接用于支付供应商款项,1年期利率1.95%,2年期利率

3.00%。该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共有三笔存单,涉及金额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质押金额1000万元,质押期间2021.1.13-2023.1.13

(2)质押金额500万元,质押期间2021.5.27-2022.5.28

(3)质押金额500万元,质押期间2021.5.19-2022.5.28

以上均通过大额存单质押方式开具电子银行承兑,属于全额保证金开具电子银行承兑,均用于支付外部供应商,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融资、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资金预算情况,分析公司 2021 年末银行存款余额的合理性,了解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用途,核查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核实公司存贷双高的合理性;

2、获取公司银行流水、并与银行日记账进行双向核对,对公司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核查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函率和回函率均为100%;

3、对公司库存现金实施监盘程序,确认期末库存现金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4、对2021年度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结构进行分析,结合各期利息收入,分析其匹配性。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在银行存款较大的情形下仍大额借款的原因主要是西藏天路日常资金支付需求、扩大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日后投资需要,为保证按约定支付供应商货款和扩大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降低公司的资金运转风险,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将可使用货币资金保持在合理额度以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需求,西藏天路在银行存款较大的情形下仍大额借款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具有合理性。

西藏天路货币资金具有真实性,货币资金规模与银行存款的利息相匹配。

问题3.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56 亿元,包括代收代付款3,472.10万元和其他4,986.2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多笔形成原因为“代收代垫”的资金往来,合计发生额共计

172.89万元,期末余额为342.33 万元,公司将其列支为其他应收款并认定属于经营性往来。请公司:(1)结合具体构成、形成原因等说明公司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2)对照相关规定,自查公司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相关应收类款项是否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说明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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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一、公司回复: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45,612.10万元,其中保证金36,870.09万元,代收代付款3.472.10万元,其他款项4,986.22万元,备用金283.69万元,结合具体构成公司梳理出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关联资金往来企业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1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1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西藏天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其他应收款1.47117.1195.2723.31代收代垫非经营性往来
林芝毛纺厂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应收账款4.504.50代收代垫非经营性往来
西藏自治区拉萨皮革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关联人其他应收款0.060.06代收代垫非经营性往来
西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其他应收款30.1330.13代收代付非经营性往来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其他应收款118.9923.0695.93代收代付非经营性往来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其他应收款6.326.32代收代付非经营性往来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其他应收款214.2812.29201.99代收代付非经营性往来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其他应收款14.764.5510.21代收代付非经营性往来
西藏天路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人其他应收款600.00600.00履约保证金经营性往来
西藏高争(藏建)投其他关联人其他应收款4,465.344,465.34履约保证经营性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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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资金往来企业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1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1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资有限公司
小计934.744,638.22165.305,407.66

(一)形成原因情况如下:

1、其他应收款——西藏天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期初余额1.47万元,期末余额23.31万元,系因西藏建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西藏天路七名职工调动至西藏天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这七名员工工资薪金由西藏天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因工作关系发生变动,七名员工“五险一金”暂由西藏天路代为缴纳后从西藏天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回,2021年度代缴五险一金117.11万元,已收回95.27万元。

2、应收账款——林芝毛纺厂有限公司,期末余额4.50万元,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因临时用电形成,该笔应收款已于2022年3月进行相关结算处理。

3、其他应收款——西藏自治区拉萨皮革有限责任公司,期末余额0.06万元,系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自治区拉萨皮革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已付款,西藏自治区拉萨皮革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合同开票产生开票差异。

4、其他应收款——西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期末余额0.00万元,系因西藏建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西藏天路及西藏天源路桥有限公司各一名共两名员工调动至西藏建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这两名员工工资薪金由西藏建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因工作关系发生变动,两名员工“五险一金”暂由西藏天路及西藏天源路桥有限公司代为缴纳后从西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收回, 2021年度代缴五险一金30.13万元,已收回30.13万元。

5、其他应收款——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期末余额95.93万元,期初余额118.99万元。系控股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为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西藏高争集团有限公司垫付的职工以前年度五险一金,此金额系2021年7月2日股权划转至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前产生。

6、其他应收款——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期末余额6.32万元,控股子公司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名职工调动至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员工工资薪金由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因工作关系发生变动,员工“五险一金”由重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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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代为缴纳后从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收回,2021年度代缴五险一金6.32万元。

7、其他应收款——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期末余额201.99万元,期初余额214.28万元。系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为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西藏高争集团有限公司垫付的以前年度办公楼电费及保险等款项,此金额系2021年7月2日股权划转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前产生。

8、其他应收款——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0.21万元,系因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重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一名职工调动至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这名员工工资薪金由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因工作关系发生变动,“五险一金”暂由西藏天路代为缴纳后从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收回, 2021年度代缴五险一金14.76万元,已收回4.55万元。

9、其他应收款——西藏天路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期初余额600.00万元,期末余额600.00万元,西藏天路与西藏天路置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西藏天路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棚户区改造施工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向西藏天路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600 .00万元,该项目因业主方原因尚未开工。因公司开具发票涉及的税负承担事项未达成一致,目前正在协商中。西藏天路将再次发函请求西藏天路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协调解决。

10、其他应收款——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期末余额4,465.34万元,2021年公司承建西藏企业天地建设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向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4,465.34万元,该项目尚处于施工期,待项目交竣工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西藏天路对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自查,截止2021年12月31日西藏天路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相关应收类款项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44.40万元(其中2021年7月2日西藏天路股权划转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后,期初余额1.47万元,实际产生的应收的代垫款项累计发生额172.88万元,已收回129.95万元,期末余额44.40万元;2021年7月2日西藏天路股权划转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前应收西藏建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代垫款项余额为297.93万元)。此外,西藏天路应付未付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789.67万元以前年度分配的股利。经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协商以相抵方式解决。

二、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关联方交易相关内控制度,评价控制的设计并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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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相关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获取并复核公司关联方名单;

3、查阅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银行账户和银行流水,针对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询问资金往来的原因、背景;核查资金往来是否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并金额可匹配;获取并复核公司2021年度的往来款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清单,针对其中大额项目核查具体的来源;

4、获取并核查关联方占用资金收回的银行回单等相关单据;

5、核查2021年度资金往来金额和202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金额、期末应收应付金额是否一致;

6、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未能及时发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情形。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西藏天路股权划转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后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代收代付款余额为44.40万元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外(2021年7月2日西藏天路股权划转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前应收西藏建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代垫款项余额为297.93万元),“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列示的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相关应收类款项不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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