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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9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2-95号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

担保情况:经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昌都分行申请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年利率2.05%,贷款期限3年。昌都高争申请由公司为其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对本次担保事项收取1%的担保费,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项。

本次担保是否涉及反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昌都分行申请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昌都高争其他三家股东按本次具体担保金额中的36%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669,640,572.80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即公司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昌都分行申请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年利率2.05%,贷款期限3年;昌都高争申请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项。按以往担保情况,公司对提供担保事项需收取1%担保费。昌都高争其他三家股东对本次具体担保金额中的36%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8日

注册地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特贡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泥厂)

法定代表人:拉巴次仁

注册资本:78,602.564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种水泥、水泥制品、商品熟料、石膏、石粉、石灰碎石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93,184.49186,873.33
负债总额95,613.89101,608.21
营业收入21,769.9141,610.85
净利润-11,261.81-12,194.0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符合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的实现;且被担保人昌都高争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昌都高争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昌都高争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昌都高争其他三家股东对本次具体担保金额中的36%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151,809,487.0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439,522,798.7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共计669,640,572.80元,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8%;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57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4%。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昌都分行申请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年利率2.05%,期限3年,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项,并收取1%担保费,昌都高争其他三家股东对本次具体担保金额中的36%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2、独立董事意见:因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昌都分行申请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年利率2.05%,贷款期限3年。昌都高争申请由公司为其本次3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并同意收取1%担保费。昌都高争其他三家股东对本次具体担保金额中的36%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收取1%的担保费用。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意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项。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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