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监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林乃机先生、陈艳秋女士、杭东霞女士、徐建军先生四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提案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同时向股东大会提交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推选的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名单(陈僖先生、谢卫东先生、方珉佳女士三人),届时第八届监事会由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乃机先生,1970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91年7月至2000年4月历任温州天龙包机实业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0年5月至2011年2月历任均瑶集团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历任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艳秋女士,1968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1988年至1989年7月任职于辽宁阜新市第二制药厂,1989年8月至2008年9月任职于辽宁省阜新市审计局,2008年10月至今历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审计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审计部总经理。
杭东霞女士,1978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MBA,律师资格,经济师。2009年6月至2014年2月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部长,2014年2月至2015年9月任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徐建军先生,1976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一级企业文化师职称。1995年9月至2005年6月任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中学教师,于2008年7月至2010年9月任上海商报有限公司编辑。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品牌部副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