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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7

公司代码:600327 公司简称:大东方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兵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国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精龙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6,495,260,051.056,016,790,748.977.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58,136,030.393,374,119,594.99-6.40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173,843.21251,865,720.15-127.86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5,510,049,674.116,850,531,678.93-19.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151,061.85243,007,962.95-39.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853,438.83146,781,655.54-27.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68.77减少4.6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50.275-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50.275-40.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 (7-9月)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478,132.0922,985,022.4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971,254.5120,212,400.2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48,074.792,148,289.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791,674.69-2,320,776.00
所得税影响额2,944,736.02-3,727,313.46
合计12,454,373.1439,297,623.02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37,59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395,552,37244.71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811,8211.790未知0未知
张素芬12,160,0001.370未知0境内自然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5,066,2500.570未知0未知
王健4,509,6560.510未知0境内自然人
高兵华3,829,8000.4300境内自然人
樊文星2,695,9900.300未知0境内自然人
黄红娣2,550,0000.290未知0境内自然人
何小春2,186,6560.250未知0境内自然人
林东伟2,170,0000.250未知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395,552,372人民币普通股395,552,372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811,821人民币普通股15,811,821
张素芬12,160,000人民币普通股12,160,0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5,066,250人民币普通股5,066,250
王健4,509,656人民币普通股4,509,656
高兵华3,829,800人民币普通股3,829,800
樊文星2,695,990人民币普通股2,695,990
黄红娣2,550,000人民币普通股2,550,000
何小春2,186,656人民币普通股2,186,656
林东伟2,170,000人民币普通股2,17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因公司董事长高兵华先生同时担任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故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与高兵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余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7-9月公司合并营业收入21.87亿元,同比上升0.37%(新收入准则同比口径影响2.92亿元,实际上升13.76%);1-9月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55.10亿元,同比下降19.57%(新收入准则同比口径影响7.27亿元,实际下降8.96%)。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表项目报告期末(元)报告期初(元)增减幅度(%)
预付款项268,347,748.40633,580,203.30-57.65
存货1,730,384,161.71910,353,248.0390.08
长期股权投资498,787,323.87171,078,728.08191.55
在建工程9,992,425.393,949,344.42153.01
其他非流动资产1,873,437.823,206,019.35-41.56
短期借款973,148,821.60712,941,729.1436.50
应付职工薪酬7,805,757.5129,406,775.99-73.46
其他应付款317,247,440.67164,121,465.0093.30

(1) 预付款项比年初下降57.65%,主要是宁波房地产项目开工预付土地款转开发成本所致。

(2) 存货比年初增长90.08%,主要是宁波房地产项目开工增加开发成本所致。

(3) 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增长191.55%,主要是本期公司认购上海君信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份额所致。

(4) 在建工程比年初增长153.01%,主要是东方汽车下属子公司改造工程等投入增加所致。

(5) 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下降41.56%,主要是预付工程及设备款结转。

(6) 短期借款比年初增长36.50%,主要是公司增加借款所致。

(7) 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下降73.46%,主要是去年预提的绩效考核薪酬在本期发放。

(8) 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长93.30%,主要是宁波项目小股东借款增加所致。

3.1.2 利润表项目

报表项目报告期(元)上年同期(元)增减幅度(%)
投资收益9,751,725.1334,491,138.30-71.73
资产处置收益23,537,496.5776,863,928.81-69.38
营业外支出10,134,849.913,412,191.89197.02

(1) 投资收益同比下降71.73%,主要是参股公司权益法核算计入的股权及金融资产分红等减少综

合影响所致。

(2) 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下降69.38%,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司将梅村资产拆迁补偿款结转及餐饮业务处置资产增加收益所致。

(3) 营业外支出同比上升197.02%,主要是本期公司防疫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表项目报告期(元)上年同期(元)增减幅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35,405,045.52150,955,058.64387.1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2,043,129.3452,041,037.20-38.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3,313,838.3898,724,790.30-66.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0,364,757.81126,610,035.34-52.3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5,669,800.008,000,000.001720.8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42,166,774.02172,796,976.29271.63

(1)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出售部分百联股份股票所致。

(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是金融资产分红减少所致。

(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去年同期收到梅村资产拆迁补偿款所致。

(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是去年同期食品业务预付土地款所致。

(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宁波项目收到小股东借款增加所致。

(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是公司本期分红较上期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兵华
日期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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