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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方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3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0-045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23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327大东方2020/11/17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44.71%股份的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在2020年11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的公告),以实现对“陶铝新材料”产业投资的目标,并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快该项目向“陶铝新材料产业既定标的”的推进,同时也为提升决策效率,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持有44.71%大东方股份的股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大东方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增加临时提案的方式,向公司将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本提案,通过上述投资布局的“淮北市陶铝新材料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接续完成对标的“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整个投资步骤。本次拟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全部计入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将持有“陶铝新材研究院”30%股权。

本提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同日(2020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披露。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10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A座8楼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通过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增资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累积投票议案
3.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6)人
3.01高兵华
3.02席国良
3.03倪军
3.04王精龙
3.05张志华
3.06邵琼
4.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4.01唐松
4.02李柏龄
4.03居晓林
5.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4)人
5.01林乃机
5.02陈艳秋
5.03杭东霞
5.04徐建军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0年10月27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上述议案2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2020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等会议详细资料将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 报备文件: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通过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增资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3.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01高兵华
3.02席国良
3.03倪军
3.04王精龙
3.05张志华
3.06邵琼
4.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唐松
4.02李柏龄
4.03居晓林
5.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5.01林乃机
5.02陈艳秋
5.03杭东霞
5.04徐建军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对“非累积投票议案”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进行表决;对“累积投票议案”中的各候选人按相应规则直接填写投票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或投票。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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