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作为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本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了解,现作出说明如下。
1、截止2022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9,674.42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06%。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 | 担保金额(万元) | 贷款银行 |
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 | 39,674.42 | 涉及开票银行:中国银行天津南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浦德支行 |
合计 | 39,674.42 | — |
2、公司的对外担保对象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上担保的贷款均用于经营活动资金,未做其他不当用途。
3、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严格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并按要求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披露。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刘育彬 李 清 朱海峰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