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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宏达股份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及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9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及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之一

? 案件涉及金额:1,570,444,355.40 元及相关案件受理费

? 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一案,公司12个银行账户中存款限额人民币或美元1,496,426,533.22元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实际被冻结资金的总金额为15,399,940.85元人民币(其中美元账户实际冻结金额7,263.74美元,按2021年3月21日结息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47,509.29元)。

?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若法院对该案执行采取进一步措施,可能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诉讼基本情况

因合同纠纷,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简称“金鼎锌业”)四家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财政局、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原告起诉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公司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

利润,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342,200元后,公司向金鼎锌业支付1,074,102,155.4元;由宏达集团和公司共同负担一审受理费和保全费6,093,294.02元。目前,该案已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移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成都市中院”)执行。

二、公司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成都市中院《执行通知书》(2021)川01执3137号。根据该《执行通知书》,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一案,成都市中院依照《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责令公司履行下列义务:

“一、将第三人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分别由下述申请执行人按比例持有:申请执行人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51%,申请执行人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0.7%,申请执行人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财政局持有25.3%,申请执行人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

二、被执行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应返还给第三人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的2003年至2008年获得的利润165513552.6元;

三、被执行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应返还给第三人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的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1074102155.4元;

四、被执行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的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6093294.02元;

五、被执行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具体金额以本金,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为标准,自2019年1月9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六、承担本案执行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342,200元后,公司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金额应为1,074,102,155.4元。

三、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情况

同时,公司收到成都市中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1执3137号之一至之十二。根据上述《执行裁定书》,经公司逐一核查,公司12个银行账户中存款

限额人民币或美元1,496,426,533.22元被成都市中院冻结。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实际被冻结资金的总金额为15,399,940.85元人民币(其中美元账户实际冻结金额7,263.74美元,按2021年3月21日结息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47,509.29元),具体冻结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开户账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类型被冻结存款限额实际冻结金额冻结期限
1中国银行什邡支行121203636202基本户1,496,426,533.223,619,614.45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7日
2中国银行什邡支行118516572700一般户1,496,426,533.22298,705.78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7日
3中国银行什邡支行119918325805一般户1,496,426,533.22573,509.30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7日
4中国银行什邡支行126651076444党委专户1,496,426,533.22438,257.56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7日
5中国银行什邡支行123903636203一般户1,496,426,533.22896,168.03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7日
6中国银行什邡支行122553636205一般户1,496,426,533.225,075,639.81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7日
7中国银行什邡支行125253636204一般户1,496,426,533.22235,005.57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7日
8农行成都锦城支行22910101040005352一般户1,496,426,533.221,381,766.80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7日
9农行什邡支行22220101040002842一般户1,496,426,533.2253,272.59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7日
10农行什邡支行22220101040009631工会专户1,496,426,533.221,108,559.18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7日
11建行什邡51001647126050315399一般户1,496,426,533.221,671,932.49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7日
12农行成都锦城支行22910114040001206美元账户1,496,426,533.22(美元)7,263.74美元(折算为人民47,509.29元)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7日
合计---15,399,940.85-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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