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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2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以及须由公司董事会聘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査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二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董事会可以审议终止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委员也可

在任期届满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提名委员会人数不

足时,需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

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三) 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 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 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

建议;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

股股东应当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 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 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

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 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

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 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 征得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 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

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 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

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征求董事会意见;

(七) 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要求或提名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提名委员会会

议可以釆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和反对两种。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

事会。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修订。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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