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兴业圆融-广州医药应收账款1期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 2019 年9月 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广州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医药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兴证资管”)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9月10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公告。2019年11月26日,本公司收到兴证资管转发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兴业圆融-广州医药应收账款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2125号),同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97)。2019年12月10日,兴业圆融-广州医药应收账款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该专项计划”)在募集期间有效参与金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0日全部划入该专项计划托管人开立的托管专户并经过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验资报告》
德师报(验)字(19)第00591号)。该专项计划已达到约定的专项计划资金规模,符合成立条件,于2019年12月11日成立,相关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 发行规模(人民币亿元) | 发行规模占比(%) | 评级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预期到期日 | 还本付息方式 |
优先A级 | 8.00 | 80 | AAA | 3.65 | 2021-06-30 | 循环期内按年付息,摊还期内过手摊还本金 |
优先B级 | 1.50 | 15 | AA+ | 4.00 | 2021-06-30 | |
次级 | 0.50 | 5 | N/A | - | 2021-09-30 | 优先级本息偿付完毕后获得剩余收益 |
合计 | 10.00 | 100 | - | - | - | - |
该专项计划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包括2个类别,分别为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00亿元,占发行总额的80%,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65%;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占发行总额的15%,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00%;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0.50亿元,占发行总额的5%,不设预期收益率。该专项计划设立后, 将根据相关规定和/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流通。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