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4日以书面及电邮方式发出,于2020年1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议案(全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条款的议案(全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条款的议案(全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编号为2020-007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