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8月6日以电邮及书面方式发出,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在本公司所在地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显荣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长李楚源先生主持了会议;本公司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计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时,同意授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黎洪先生、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部长姚智志女士与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同签署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业绩承诺及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编号为2021-057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楚源先生、杨军先生、程宁女士、刘菊妍女士、张春波先生及吴长海先生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