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有被司法冻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应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信托”)申请,解除原冻结塔城国际所持公司9,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原冻结情况详见8月29日披露的2019-027号临时公告)。同时,将塔城国际为第三方信托贷款增信担保,已质押予安信信托的公司9,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进行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19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份36,860.8328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2%。其累计质押(含冻结)股份22,800.624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1.86%,占公司总股本的24.94%;其中,冻结股份9,8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6.59%,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
本次股东持股的司法冻结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控股股东已同涉诉债务人和债权人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与协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