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包含关联交易融资额度28亿元)。
? 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可以调整金融机构间的额度,并全权委托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2021年财务收支预算及融资计划,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包含关联交易融资额度28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业务。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选择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可以调整金融机构间的额度,并全权委托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间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就授权和融资事项形成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公
司业务的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融资申请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且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白玉光、刘雅伟、李小宁按规定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