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签署日期:2019年9月5日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阳泉煤业”)已于2018年10月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80号),同意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2、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3、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2,267,652.57万元,2019年3月31日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9.53%;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4,596.35万元(取自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评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50%-5.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9月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9月6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10、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5、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发行。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7、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阳泉煤业/发行人 | 指 |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本期债券 | 指 | 本期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 |
募集说明书 | 指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山西省国资委 | 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证登/证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阳煤集团 | 指 |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 | 指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持有人 | 指 | 就本期债券而言,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本协议 | 指 |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规则 | 指 |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大公国际/大公 | 指 |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
工作日 | 指 |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3月 |
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认购单位: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前3年票面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30个工作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10、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支付的利息金额为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
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支付的本息金额为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9年9月9日。
12、发行期限:本期债券自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1日止。
1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9月11日。
14、计息期限:自2019年9月11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止。
15、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6、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9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9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9、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21、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西城支行。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西城支行
银行账户:14050163880800000210联系人:张凯凡联系电话:0353-7058212
22、债券担保:无担保。
23、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的配售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确定。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6、登记托管: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调整债务结构。
28、上市和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期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29、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0、税务事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2019年9月5日(T-2日) | 发布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 |
2019年9月6日(T-1日) | 网下询价确定票面利率 |
2019年9月9日(T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
网下发行起始日 | |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 |
2019年9月11日(T+2日) | 网下发行截止日 |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5:00前将申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 |
2019年9月12日(T+3日) | 发布发行结果公告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50%-5.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9年9月6日(T-1日)14:00-17:00之间,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该时间段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或取消发行。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
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9月6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若是业务专用章请提供该业务专用章的备案文件或者是该业务专用章的授权范围或使用范围的证明文件比如授权书等材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纸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5)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6)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认购传真:010-59013930;010-59013931
咨询电话:010-59013996;010-59013997
每家合格投资者中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每家合格投资者中的最低申购单位为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9年9月9日至9月11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9月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认购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认购数量,并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4、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9月6日(T-1日)14:00-17:00间将以下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若是业务专用章请提供该业务专用章的备案文件或者是该业务专用章的授权范围或使用范围的证明文件比如授权书等材料)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纸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5)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6)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申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合格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申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申购款,申购款须在2019年9月11日(T+2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9阳股02”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602003019200186105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济南历下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451000301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中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申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申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乃时
住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西街5号
联系人:谷强
联系电话:0353-7078209
传真:0353-7071122
邮政编码:04500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玮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联系人:唐文博、兰志远、韩丹帝、张霄龙联系电话:0531-68889918传真:0531-68889295邮政编码:250001
附件一: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3、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联系电话 | 移动电话 | ||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非累计投标) | |||
利率区间:3.50%--5.50% |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单位盖章)年月日注:请申购人认真阅读本表第二页重要提示及申购人承诺。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后,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9月6日(T-1日)14:00-17:00间将以下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若是业务专用章请提供该业务专用章的备案文件或者是该业务专用章的授权范围或使用范围的证明文件比如授权书等材料)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纸上);(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5)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6)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认购传真:010-59013930;010-59013931咨询电话:010-59013996;010-59013997 |
申购人在此承诺: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高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申请表的承诺;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申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申购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7、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 |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认购上限为15亿元;
4、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5、每个申购利率上对应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
7、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20%-4.50%,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申购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非累计投标)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3.50 | 1,000 |
3.70 | 3,000 |
4.00 | 5,000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50%,有效申购金额为零。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70%,但高于或等于3.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7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9,000万元;
参加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如需)后,在本发行公告公布的时间内连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风险揭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认购传真:010-59013930;010-59013931
咨询电话:010-59013996;010-59013997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需要对本次债券的投资者是否为合格
投资者做确认调查,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如下列。
本机构属于:请在()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
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
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
案的私募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
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
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
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本单位郑重承诺,确认属于合格投资者!
单位名称(请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单位名称(请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