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就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可能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人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合法、合规。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下接独立董事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署:
二O二0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