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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浙江龙盛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O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第1页 共22页

目 录

一、程序文件

1、大会会议议程 ...... 2

2、大会会议须知 ...... 4

二、提交股东审议表决的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2

4、《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4

5、《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6

6、《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17

7、《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18

8、《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19

9、《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

10、《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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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13:30时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大会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先生----大会介绍----

1、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并宣布大会开始

2、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情况

3、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会议议案报告----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宣读《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审议、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第3页 共22页

3、会议主持人宣布计票、监票人名单

(其中股东代表两名、监事代表一名;会议以鼓掌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选)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投票表决

----休会----

1、计票、监票人统计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

2、工作人员上传现场表决结果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发表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主持人宣布会议闭会

----会后事宜---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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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本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

五、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现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七、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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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现就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危机,使得国内外经营环境瞬时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内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阻止疫情的蔓延,使得新冠肺炎疫情得到了快速、有效控制;同时各级政府在疫情得到控制后积极出台各项措施来刺激经济扩大内需,使得国内经济迅速得到恢复。但由于国外疫情仍未出现明显好转迹象,终端需求大幅萎缩,致使国内外染料市场疲软,价格下滑,纺织品服装的消费需求恢复尚需时日。我国作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疫情给了我们加速发展的机会,加快产业链的深化布局,拓展优势市场,以技术创新基础上的高质量提升,带动了整个生产体系的大变革。

2020年公司制造业务在经历疫情的冲击之后,一方面加快复工复产,着力抓好国内大循环和项目内循环,充分挖掘内需潜力,有效稳住基本盘,发展韧性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另一方面积极谋变求新,扎实推进新产品培育,持续夯实产业基础,有力提升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显著增强。房产业务抢抓重难点工作进度,围绕目标扎实落地、项目高质亮相、资金快速回笼、资产稳定运营以及管理低耗运行五个维度,推动各项工作稳中向快迈入新阶段。投资业务通过基金持有的权重板块在资本市场表现亮眼,取得了不俗的成绩。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60,544.18万元,同比减少26.9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7,631.38万元,同比减少16.86%。

制造业方面,染料和中间体业务已成为公司核心利润的来源,全年中间体业务业绩相对稳定,染料业务通过不断降本增效,更加体现出市场竞争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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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国内分散染料销量逆势创新高,大举提升了国内市场占有率,2020年公司全球染料销量21.78万吨,中间体销量8.06万吨。

房产业务方面,公司重点聚焦上海的华兴新城项目、龙盛·福新里项目和黄山路动迁安置项目,其中:华兴新城项目已完成净地交付,成功引入瑰丽酒店品牌,积极推进土地范围调整和开工前的准备;龙盛·福新里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住宅销售展示中心及样板房对外开放,品质获得市场高度认可,项目预售在即,预计将有大额的经营性净现金流入;黄山路动迁安置房项目一期地块完成综合验收,住宅大产证办理完成,二期正式开工,首笔回购款4.76亿元已到位。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情况分析、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以及投资情况分析等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立足于特殊化学品领域快速发展,战略上高度关注新材料、重污染产品的清洁生产工艺研发等领域,通过“内生性技术开发和外延式购并并重”,融合规模化、技术化、品质化以及品牌化的优势,以“产业延展”、“技术延伸”为主业拓展路线,实现产品与业务的多元化、国际化,成为“世界级特殊化学品生产服务商”。同时,利用公司积聚的综合优势,拓展房地产等多元化业务,为未来业绩提升做好规划。

公司相关业务发展战略如下:

制造业业务:特殊化学品业务公司将重新规划现有的产能分布,通过技术突破,完善产品和产业链,重点将上虞基地的规模在不增加土地等要素的情况下实现翻番,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强化清洁生产工艺和综合循环利用,最终产品覆盖分散染料、活性染料、蒽醌染料、酸性染料、苯系中间体、萘系中间体、杂环中间体等及其核心原材料。染料事业部继续以环保治理升级为契机,通过技术改造使得全球染料总产能规模达到35万吨/年,确保核心业务继续领先全球;同时,利用跨国运作的经验、资源等优势,一方面深入发展颜色服务,引领产品发展趋势,另一方面深入海外产业投资并购,做强、做大主业。利用下游印染行业集聚升级的契机,积极推进下游印染方式的变革,尝试、探索下游全新环保工艺和柔性生产等领域,为下游提供全方位的印染产品、印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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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和环保支持,推动建立染料、印染、服装零售商和消费者的产品生态链。中间体业务公司将继续扩大间苯二胺、间苯二酚市场份额,未来规划间苯二胺产能扩大到10万吨/年,间苯二酚产能扩大到5万吨/年,同时以一体化为核心向相关中间体生产拓展,开发新的中间体产品,整合和延伸染料供应链上游,继续产业链的完善与提升,强化战略性中间体原料的控制地位,打造一个安全数字化发展的透明工厂。

房地产业务:运用畅通的融资渠道和低融资成本,明确深扎上海一线城市,积极推进华兴新城项目、龙盛·福新里项目、黄山路动迁安置房项目等的旧区改造工作,在提升上海城市能级水平的同时,也为公司在上海打造优质品牌,为公司未来几年乃至更长时间的长足发展打下基础。

(二)经营计划

1、营业总收入:190.50亿元,比上年增长22.07%。

2、利润总额:61.70亿元,比上年增长17.26%。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35亿元,比上年增长20.56%。

三、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税前)。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完毕。

公司近三年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2.5001,306,142,726.364,176,313,824.3131.28
2019年02.500991,679,791.425,022,953,729.2719.74
2018年02.5001,295,658,463.414,111,364,628.97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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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配年度现金分红的金额比例(%)
2020年501,767,932.6138.42
2019年181,223,526.4218.59
2018年499,825,515.91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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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审核活动。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认真规范的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促的职能。现就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2020年度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议题内容
2020年4月23日公司三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5月7日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2020年7月31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2020年8月17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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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因滥用职权而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会计账目资料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盈利情况和今后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资产收购和出售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手续完整,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未发现侵占股东利益或其他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重大的资产收购有利于拓展公司主业,增加公司未来的经营收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出售资产也是出于整合资源,更好地提升资产收益率。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因此其交易行为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也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11页 共22页

6、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7、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的独立意见

公司年度预算中披露过经营计划,包括预计全年实现的营业总收入和利润。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中,国内市场:染料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幅度下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司根据下游市场需求情况,主动调整产品价格定价策略,分散染料销量创近几年新高,市场占有率得以有效提升,由于价格低导致收入和毛利率有所下降;国外市场: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市场需求和生产运行均受到了负面影响。因此,公司经营计划中营业总收入只完成年度预算目标的82.13%,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目标的84.61%和82.70%,未能圆满达到年初董事会确定的预算目标。公司董事会已制订了2021年的经营计划,相信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决策下能顺利实现全年计划。

8、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合理,内容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在制订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020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董事会的决策和领导下,经营层群策群力、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从而使公司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趋势。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发挥自己监督、服务、保障、促进的职能,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规范运作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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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二0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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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就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1、营业总收入情况:

实现营业总收入1,560,544.18万元,同比减少26.96%,完成年度预算目标190亿元的82.13%。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染料售价下降和中间体销量减少造成特殊化学品业务收入下降,以及2019年上海晟宇的黄山路项目一期交房实现收入23亿元所致。

2、成本费用情况:

营业成本926,434.25万元,年度期间费用279,154.76万元,其中:

销售费用101,535.62万元,占营业总收入6.51%,同比减少18.62%,主要系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减少,相应的运费、职工薪酬等支出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99,737.15万元,占营业总收入6.39%,同比减少18.78%,主要系职工薪酬支出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70,444.97万元,占营业总收入4.51%,同比减少10.71%,主要系受疫情影响研发投入的材料、人工等有所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7,437.02万元,占营业总收入0.48%,同比减少74.83%,主要系银行借款利率下降使利息支出减少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3、盈利情况:

实现利润总额526,175.69万元,同比减少15.09%,完成年度目标62.2亿元的84.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7,631.38万元,同比减少

16.86%,完成年度预算目标50.5亿元的82.70%;基本每股收益1.305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03%。

4、资产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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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5,631,453.90万元,负债总额为2,623,469.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772,612.28万元,每股归母净资产为8.52元。

5、现金流量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8,109.65万元,比上年的658,954.23万元减少380,844.58万元,主要系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57.89万元,比上年的126,910.16万元减少127,968.05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35.62万元,比上年的-787,310.98万元增加781,275.36万元,主要系本年借款收到现金较多以及上年同期归还借款、公司债券较多所致。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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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0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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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2020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对2021年的市场预测,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对2021年度经营编制财务预算,现将合并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基本假设

1、假设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国内经济环境不发生大的变化;

2、假设监管政策、财务会计政策和税务政策不发生大的变化;

3、假设本预算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的资产收购、兼并行为;

4、假设预算期内国家利率、汇率变化对公司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2021年度财务预算数据

1、营业总收入:190.50亿元,比上年增长22.07%。

2、利润总额:61.70亿元,比上年增长17.26%。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35亿元,比上年增长20.56%。

三、实现2021年财务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如期实现,2021年各主要业务主体的工作重点是:

中间体事业部:坚决抓好安全生产,保证生产的平稳运行;立足内循环,做好多个产品的供应链和量价管理;强化项目管理,着力提升细分市场的占有率;持续推动创新管理,加强新产品开发和人才引进,提高应用服务能力;以DSS项目为载体,强基础、找差距、补短板,推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化;以数字化为抓手,提效益、激活力、添动力,促进工艺控制、产品质量、绿色发展再上台阶。

国内染料事业部:分散染料要继续加快提产降本工作,继续完善中间体配套,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夯实竞争优势;持续推进产品的高强度、全生态,引领行业绿色发展新方向。活性染料要完成KNR艳兰的进一步扩产及相关中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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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提产降本,重点抓好400%黑和G黑达产、扩产和市场开拓工作;进一步提升科华素品牌影响力,树立行业标杆地位。蒽醌染料按时高质量实施完成既定项目。2021年染料业务整体销量要大幅提升创新高。

国外德司达公司:继续深入欧洲业务的重组,完善创新体系和平台布局;持续抓好美国德司达公司的管理组织优化,促进业绩有效改善;继续优化全球供应链管理,做好全球汇率、资金统筹管理,力争业绩能上新台阶。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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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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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 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77,302,927.44元。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具体内容如下: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目前公司总股本3,253,331,860股,其中回购股票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5,832,685股,该股份按规定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4,374,793.7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的数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501,767,932.61元,加上该金额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1,306,142,726.36元,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2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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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情况,提交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其中阮伟祥、姚建芳、卢邦义、贡晗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包含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部分,而阮兴祥兼任房产事业部总裁,周征南兼任房产事业部总裁助理,其薪酬包含事业部考核部分,全体监事薪酬也包含了其在公司其他任职的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是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 名职 务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1阮伟祥董事长520.12
2阮兴祥副董事长318.58
3姚建芳董事164.96
4周征南董事60.57
5贡 晗董事310.01
6卢邦义董事180.63
7陈显明独立董事12.00
8梁永明独立董事12.00
9徐金发独立董事12.00
10张 霞监事会主席37.82
11倪越刚监事29.27
12李霞萍监事17.17
合 计1,6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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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截至2020年末,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358.91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7.72亿元,未使用额度为人民币201.19亿元。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0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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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房地产开发子公司为购房业主按揭贷款提供担保,核定的担保额度如下:

序号提供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额度 (折算人民币万元)贷款 期限备注
1本公司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20,000一年
2本公司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180,000一年
3本公司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150,000一年
4本公司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50,000一年
5本公司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380,000一年
6本公司宁波佳盛物流有限公司10,000一年
7本公司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80,000一年
8本公司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60,000一年
9本公司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180,000一年
10本公司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40,000一年
11本公司绍兴市上虞安联化工有限公司20,000一年
12本公司江苏长龙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10,000一年
13本公司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40,000一年
14本公司上海鸿源鑫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0一年
15本公司龙盛KIRI化学工业有限公司7,000一年
16本公司桦盛有限公司250,000一年
17本公司安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60,000一年
18本公司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5,000一年
19本公司徳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20,000一年
20本公司德司达染料分销有限公司60,000一年
21本公司德司达新加坡有限公司35,000一年
22本公司德司达LP75,000三年
23本公司安诺(美国)有限公司8,000三年
24本公司浙江德司达有限公司50,000一年
25本公司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30,000一年
26本公司德司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5,000一年
27本公司绍兴上虞泰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000一年
28本公司浙江恩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30000一年
29本公司上海崇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一年
30德司达全球控德司达LP1,600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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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新加坡)有限公司
31上海北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购房业主400,000五年按揭贷款
32绍兴市上虞璟弘置业有限公司购房业主120,000五年按揭贷款
33绍兴金澜置业有限公司购房业主50,000五年按揭贷款
合计2,471,600
序号提供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额度 (万元)贷款 期限备注
1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40,000三年
2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40,000三年
3绍兴市上虞安联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10,000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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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自2000年起,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每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时聘请其负责本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0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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