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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浙江龙盛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O二二年五月十日

第1页 共28页

目 录

一、程序文件

1、大会会议议程 ...... 2

2、大会会议须知 ...... 4

二、提交股东审议表决的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2

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4

5、《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6

6、《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17

7、《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18

8、《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19

9、《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

10、《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2

1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3

1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6

1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28

第2页 共28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13:30时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大会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先生----大会介绍----

1、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并宣布大会开始

2、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情况

3、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会议议案报告----

1、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宣读《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3页 共28页

----审议、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会议主持人宣布计票、监票人名单

(其中股东代表两名、监事代表一名;会议以鼓掌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选)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投票表决

----休会----

1、计票、监票人统计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

2、工作人员上传现场表决结果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发表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主持人宣布会议闭会

----会后事宜---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第4页 共28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本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

五、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现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七、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第5页 共28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年,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探讨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职能。现就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1年,公司以“减碳提效”为管理主线,积极优化产业链结构,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公司主营业务虽受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限电限产、疫情停产等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但公司经营团队在董事会的带领下,通过及时调整采购和销售策略、优化能源结构和产品结构、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多项措施,确保公司稳定经营,健康发展。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65,981.96万元,同比增长6.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396.57万元,同比减少19.2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制造业方面,染料和中间体业务依然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中间体业务通过需求市场的深入开拓、生产系统的持续优化、新增项目动能的有效释放,行业头部地位保持稳固,盈利能力更趋稳定。染料业务着力做好供应链管理、机构精简、减碳降污、工艺技改、产品结构优化等各项工作,分散染料产销量创历史新高,活性染料利润实现稳定增长。2021年公司全球染料销量23.09万吨,中间体销量8.72万吨。

房地产业务方面,公司重点聚焦上海的华兴新城项目、龙盛·福新里项目和黄山路动迁安置项目,其中:华兴新城项目完成土地调整并取得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项目已于今年2月15日开工建设;龙盛·福新里项目按照高端住宅和精品商办的定位,精装工程进入收尾,高层区住宅房源全部售罄,商业区域福

第6页 共28页

新汇完成项目定位,正式启动预招商工作;黄山路动迁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施工完成正负零零线。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情况分析、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以及投资情况分析等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2021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董事会决策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1年,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形成董事会决议27项,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对公司营运情况、财务报告、购买理财产品、员工持股计划、日常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和决策。此外,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共计15项议案获得通过。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有效地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元(税前),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1年7月7日实施完毕。

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1年,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建议和支持。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开,主要审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事项,并明确了2021年经营目标。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开,主要审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其中重点持续关注了日常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予以了重点关注,并建议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开,审议了公司补充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事项,提名委员会认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第7页 共28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开,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意见,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薪酬确定依据明确,薪酬按实发放并履行了决策程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真实、准确。

三、公司治理情况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持续稳健的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四、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司发展战略及2022年度经营计划

1、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立足于特殊化学品领域快速发展,战略上高度关注新材料、重污染产品的清洁生产工艺研发等领域,通过“内生性技术开发和外延式购并并重”,融合规模化、技术化、品质化以及品牌化的优势,以“产业延展”、“技术延伸”为主业拓展路线,实现产品与业务的多元化、国际化,成为“世界级特殊化学品生产服务商”。同时,利用公司积聚的综合优势,拓展房地产等多元化业务,为未来业绩提升做好规划。公司发展战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公司发展战略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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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度经营计划

1、营业总收入:220.02亿元,比上年增长32.07%。

2、利润总额:53.10亿元,比上年增长23.51%。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50亿元,比上年增长25.96%。

公司全体董事本着为广大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经营团队将在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凝心聚智,砥砺前行,同心共筑龙盛美好未来。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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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年,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审核活动。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认真规范的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促的职能。现就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2021年度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议题内容
2021年2月3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2021年4月17日在公司三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8月13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 案 之 二

第10页 共28页

三次会议
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因滥用职权而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会计账目资料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盈利情况和今后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3、监事会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的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税前),加上2020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50,176.79万元,合计为1,30,614.2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28%。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21年7月7日实施完毕。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2021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11页 共28页

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因此其交易行为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也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的意见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6、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的意见

公司年度预算中披露过经营计划,包括预计全年实现的营业总收入和利润。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中,染料销量有所增加,但受疫情影响国内产品价格还是处于低位,加之原料价格大幅波动、限电停产、疫情停产等多种不利因素,导致收入和利润均未能完成年度预算目标。

7、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合理,内容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在制订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021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董事会的决策和领导下,经营层群策群力、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从而使公司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趋势。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发挥自己监督、服务、保障、促进的职能,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规范运作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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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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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就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1、营业总收入情况:

实现营业总收入1,665,981.96万元,同比增长6.76%,主要原因系境外子公司染料和助剂销量增加所致,完成年度预算目标190.50亿元的87.45%。

2、成本费用情况:

营业成本1,103,060.25万元,年度期间费用243,882.96万元,其中:

销售费用61,317.48万元,占营业总收入3.68%,同比减少39.61%,主要系销售发生的运保费等列入主营业务成本所致。

管理费用93,071.01万元,占营业总收入5.59%,同比减少6.68%,主要系主要系办公费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65,252.89万元,占营业总收入3.92%,同比减少7.37%,主要系研发投入中其他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24,241.58万元,占营业总收入1.46%,同比增加225.96%,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及公司债利息增加所致。

3、盈利情况:

实现利润总额429,907.76万元,同比减少18.30%,完成年度目标61.7亿元的69.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396.57万元,同比减少

19.21%,完成年度预算目标50.35亿元的67.01%;基本每股收益1.042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4%。

4、资产结构情况:

截至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6,572,650.73万元,负债总额为3,276,889.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036,383.73万元,每股归母净资产为9.33元。

第13页 共28页

5、现金流量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8,106.19万元,比上年的278,109.65万元增加189,996.54万元,主要系子公司预收售房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7,738.22万元,比上年的-1,057.89万元减少276,680.33万元,主要系对外投资支付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303.33万元,比上年的-6,035.62万元减少117,267.71万元,主要系偿还长期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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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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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对2022年的市场预测,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对2022年度经营编制财务预算,现将合并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基本假设

1、假设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国内经济环境不发生大的变化;

2、假设监管政策、财务会计政策和税务政策不发生大的变化;

3、假设本预算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的资产收购、兼并行为;

4、假设预算期内国家利率、汇率变化对公司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2022年度财务预算数据

1、营业总收入:220.02亿元,比上年增长32.07%。

2、利润总额:53.10亿元,比上年增长23.51%。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50亿元,比上年增长25.96%。

三、实现2022年财务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如期实现,2022年各主要业务主体的工作重点是:

中间体事业部:要以数字化为抓手,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提升生产效率效能;强化项目管理,大力实施产量挖潜;立足内循环,做好多个产品的供应链和量价管理;强化市场开拓,着力提升细分市场的占有率,高效服务市场用户,进一步拓宽市场边界;以上海研发平台为依托,围绕现有产业链的自然延伸和化学新材料,加快增量业务谋划布局。

染料化工事业部:要着重抓好销售体系管理变革及销售市场的创新开拓,打通销售环节的堵点,抢占销售市场空白点,并有效节省渠道成本;大力开展管理合并和机构精简工作,相关业务实现高效整合、管理到位;持续推进生产体系的提质增效、节能降本和去复杂性工作,染料总产品要实现大幅提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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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制造费用、能耗、污水处理成本都要实现大幅下降;继续完善中间体配套,持续推进工艺技改,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夯实竞争优势;抓好重点项目和重点产品全面达产达标。德司达公司:在后疫情时代,要充分利用自身品牌优势和供应保障优势,大力拓展市场;继续深入欧洲业务的重组,完善创新体系和平台布局;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相关业务的协同联动,提升发展的整体效能。房地产事业部:做好上海福新里项目以及上虞天和苑项目的交房工作,努力提升产品品质,提高龙盛品牌。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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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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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已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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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第17页 共28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52,145,177.25元。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若按公司目前总股本3,253,331,860股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13,332,96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11%。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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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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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情况,提交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其中阮伟祥、姚建芳、卢邦义、贡晗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包含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部分,而阮兴祥兼任房地产事业部总裁,周征南兼任房地产事业部总裁助理,其薪酬包含事业部考核部分,全体监事薪酬也包含了其在公司其他任职的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是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 名职 务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1阮伟祥董事长524.87
2阮兴祥副董事长316.52
3姚建芳董事179.00
4周征南董事66.52
5贡 晗董事218.67
6卢邦义董事164.52
7陈显明独立董事12.00
8徐金发独立董事12.00
9赵 刚独立董事(2021年2月补选)10.36
10梁永明独立董事(2021年2月离任)1.64
11张 霞监事会主席40.83
12倪越刚监事29.24
13李霞萍监事26.78
合 计1,602.95

注:上述金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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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第19页 共28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截至2021年末,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312.35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36.58亿元,未使用额度为人民币175.77亿元。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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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核定的担保额度如下:

序号提供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额度 (人民币万元)担保期限资产负债率
1本公司龙盛KIRI化学工业有限公司7,000一年16.40%
2本公司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60,000三年17.73%
3本公司安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50,000三年25.21%
4本公司桦盛有限公司250,000三年31.01%
5本公司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300,000三年31.74%
6本公司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10,000三年31.92%
7本公司江苏长龙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10,000三年32.27%
8本公司徳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20,000一年32.49%
9本公司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80,000三年37.28%
10本公司德司达新加坡有限公司70,000一年38.26%
11本公司德司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5,000一年39.05%
12本公司德司达染料分销有限公司40,000一年39.30%
13本公司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80,000三年40.50%
14本公司上海鸿源鑫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0三年47.86%
15本公司绍兴市上虞安联化工有限公司20,000三年52.65%
16本公司浙江德司达贸易有限公司50,000三年55.62%
17本公司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150,000三年55.96%
18本公司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80,000三年60.58%
19本公司宁波佳盛物流有限公司10,000三年63.78%
20本公司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450,000三年65.64%
21本公司DyStar LP(德司达LP公司)40,000一年66.97%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 案 之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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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本公司绍兴上虞泰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000三年71.63%
23本公司上海崇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三年77.09%
24本公司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180,000三年78.12%
25本公司浙江恩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30,000三年83.75%
26本公司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30,000三年86.88%
27本公司AMINO-CHEM (US) LLC [安诺(美国)公司]8,000一年89.86%
28本公司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50,000三年114.97%
合计2,125,000

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文件。

截至2021年末公司担保总额为648,806.65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37%,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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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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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自2000年起,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每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时聘请其负责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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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因此董事会拟进行换届。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即“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向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由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规定,公司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部分股东向董事会书面提名阮伟祥、姚建芳、卢邦义、贡晗、何旭斌、欧其等六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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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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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阮伟祥:男,1965年10月出生,理学硕士,工程师。曾任浙江染料助剂总厂副厂长、总工程师,浙江龙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

姚建芳:男,1983年6月出生,经济学学士。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2008年5月至2013年5月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2013年5月起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兼任投资部部长,2016年4月起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卢邦义:男,1981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2001年8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成本会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代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

贡 晗:男,1971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3年9月至2002年3月在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4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中间体事业部总经理。

何旭斌:男,1971年3月出生,理学学士,上虞区政协常务委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硝化分会会长、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化工(行业)专家、浙江省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浙江省危化安全生产专家、上虞区化工医药工程师协会会长、区生态环境促进会会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1993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先后获得“浙江省劳动模范”、“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中国染料百年科技贡献奖”、“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两化融合杰出管理奖”、“2019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8年入选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次年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染料化工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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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其:男,1971年4月出生,理学学士,教授级高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染料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1993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一直从事化工染料和中间体的新产品开发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先后获得“浙江省万人计划”、“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对象”、“绍兴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绍兴市首届青年科技奖”、“上虞市(区)十佳科技工作者”。曾任本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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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因此董事会拟进行换届。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的规定,现董事会拟推选陈显明、赵刚、梁永明等三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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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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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显明:男,1967年11月出生,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现任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任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刚:男,1977年5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助理研究员、常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会计信息与宏观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同时任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及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梁永明:男,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法制处,经贸审计处和财政审计处处长,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资金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上海世博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世博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总会计师,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泰世博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君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同时任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审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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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到期换届,现根据《公司章程》 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即“(二)监事候选人由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向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由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规定,现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部分股东提名,推选王勇、李霞萍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勇、李霞萍简历如下,请各位监事予以资格审查。王 勇:男,1978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2000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办公室工作,历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及办公室主任。

李霞萍:女,1986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另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倪越刚已由公司工会选举产生,并与上述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成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O二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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