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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名,人数为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会计、法律、管理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过5家,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三名,人数为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为审计、会计、法律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过5家,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其应有的职责,本着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了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辖下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听取本公司管理层就有关情况的介绍说明,并提出了意见或建议。对本公司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1、出席和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陈显明 3 3 0 0

徐金发 3 3 0 0赵 刚 3 3 0 0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陈显明 4 4 0 0赵 刚 4 4 0 0梁永明 4 4 0 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陈显明、赵刚、梁永明出席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参加各专业委员会情况

陈显明、赵刚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及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的进一步规范、内外部审计的有效沟通等方面给予了高度关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同时,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在公司年审期间,积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确定审计工作安排并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初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此外,在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对公司财务报告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赵刚、徐金发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审查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薪酬确定依据明确,薪酬发放履行了决策程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真实、准确。

陈显明、徐金发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根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针对目前市场环境,对公司年度经营目标、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陈显明、徐金发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梁永明、赵刚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及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的进一步规范、内外部审计的有效沟通等方面给予了高度关注,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表决并报董事会审核。

4、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等时机,安排专门时间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现场沟通工作,就关心的问题和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尤其对房地产各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向公司详细了解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并到项目现场实地察看施工进度,并对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建议、监督和核查。

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事先了解和获取需要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1、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担保的情况。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独立董事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2年7月7日实施完毕。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首次发行股票、再融资时,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做出的承诺做了梳理,承诺都已及时履行或正在履行。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次定期报告披露前,认真审议公司的财务报告,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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