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七届六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瓜州敦种棉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