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生产、建设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本着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同意公司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三年内,使用单次投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投资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投资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
2、投资金额:公司单次投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开展短期理财业务,在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三年。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审批权限及授权:公司财务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投资实施负责人:财务总监;投资操作负责部门:财务部。
3、风险控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每个季度末对所投资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评估各项投资的风险和收益。
4、日常监管: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单独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及经营性资金需求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需对投资的审核流程、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3、同意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