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发行成功及2018年和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该激励计划己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为
3. 475
元/股。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签名:
杜义匕:
沈 波:
伶成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