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
场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8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 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52,819,902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207,200,717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 345,619,18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4.84 |
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34.86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9.9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龙子平先生担任大会主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郑高清先生、汪波先生、梁青先生、高建民先生、涂书田先生、刘二飞先生、柳习科先生、朱星文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暂由董事长代履行,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205,901,727 | 99.8923 | 1,298,990 | 0.1077 | 0 | 0 |
H股 | 321,355,864 | 92.9798 | 24,263,321 | 7.0202 | 0 | 0 |
普通股合计: | 1,527,257,591 | 98.3538 | 25,562,311 | 1.6462 | 0 | 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16,363,517 | 92.6454 | 1,298,990 | 7.3546 | 0 | 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鉴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志伟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