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23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2020年11月2日下午,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形成了决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1月2日,向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6元/股。
两位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