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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宁波韵升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8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013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6日在公司展厅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同时兼顾投资者利益,提议对2020年度的利润作如下分配:以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989,113,721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7,300,061股,即971,813,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0年度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红利97,181,366.00元。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15号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16号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17号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层处置公司金融资产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金融资产的收益水平,拟通过转让、购买、重组、资产置换、委托处置、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处置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司经理层应当积极探索处置方式,以实现处置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实施。

授权处置额度:单一金融资产项目的上限为人民币3亿元。

授权处置期限: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金融资产限定为:1、长期股权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应收款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18号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19号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竺晓东先生、朱建康先生、毛应才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20号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文: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

现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此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讨论和审查人选,提名竺晓东先生、毛应才先生、朱世东先生、邬佳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接任第九届董事会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3年,任期起始日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

上述人选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此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崔平女士、包新民先生、陈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接任第九届董事会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3年,任期起始日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

上述人选中,崔平女士为新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包新民先生、陈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崔平女士:195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2年1月参加工作,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博士(全日制),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从事专业:纳米材料制

备、有机/无机纳米复合及应用和产业化、晶界内耗的研究。现任宁波诺丁汉大学副校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兼任宁波富达、激智科技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21号公告)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所作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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