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19-032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
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准则。
3、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
3、债务重组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018年12 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科目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18,203,591.67 | 207,263,856.78 | ||
应收票据 | 228,097,598.88 | 131,379,710.70 | ||
应收账款 | 190,105,992.79 | 75,884,146.08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27,690,033.54 | 83,431,932.39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27,690,033.54 | 83,431,932.39 |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列示)”。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
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债务重组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
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对当期财务报告不产生其他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李子军,张再鸿,黄伟,王保发,庞广廉。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损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8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