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与会议材料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分别是周异助、韩道均、张毅、韩钢、黄英强、王东、林森、杨旭东董事和赵振、秦伟、咸海波、孙泽华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