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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交通:五洲交通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0

工作细则

(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发挥预算管理对公司经营活动的规划、协调、激励及监管的作用,保证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作为专门履行全面预算管理职责的决策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人员组成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四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产生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履行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制定颁布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的政策、措施、办

法、要求等。

(二)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拟定预算目标,并确定预算目标分解方案、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

(三)组织编制、综合平衡预算草案。

(四)下达经批准的正式年度预算。

(五)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六)审议预算调整方案,依据授权进行审批。

(七)审议预算考核和奖惩方案。

(八)对企业全面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九)其他全面预算管理事宜。

第八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工作小组负责做好预算管理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报告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年度预算总目标分解方案及有关预算编制程序、方法的草案,公司全面预算草案,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年度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考核和奖惩方案,公司二级预算执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和奖惩建议等。

第十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工作小组提供的报告和资料进行评议,形成提案呈报董事会讨论。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工作小组成员可列席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预算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决议,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决议上签字;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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