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西南证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9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0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前,公司按规定发出了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廖庆轩董事长、吴坚董事、彭作富董事、张纯勇董事、张刚董事出席现场会议,万树斌董事、赵如冰独立董事、罗炜独立董事和傅达清独立董事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廖庆轩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确定公司管理层人员2019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对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进行了披露。鉴于公司已完成2019年度薪酬分配,现对上述人员2019年度税前薪酬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姓 名职 务2019年度薪酬
1廖庆轩董事长、党委书记74.5
2吴 坚总裁、党委副书记74.5
3倪月敏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72.89
4张纯勇副总裁、党委委员73.92
5李 勇副总裁、党委委员 (2019年兼任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68.72
6侯曦蒙副总裁、党委委员68.23
7蒲 锐副总裁、党委委员73.38

注:副总裁年度薪酬含2019年实际发放的交通补贴,具体包括2019年1-12月交通补贴以及2019年1月补发的2017年1月-2018年12月交通补贴。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其具备相关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任职,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终止履职之日止。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鉴于李军先生正式履行上述职务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且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在其完成上述程序并正式履职之前,仍由廖庆轩董事长继续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李军先生简历

1973年8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经纪业务事业部执行总裁兼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西南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西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李军先生先后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重庆市国资委副处长、处长兼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人员2019年度薪酬分配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确定公司管理层人员2019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所审议的确定公司管理层人员薪酬有关事项,符合公司当前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就《关于确定公司管理层人员2019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赵如冰、罗炜、傅达清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李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其具备相关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任职,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终止履职之日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李军先生履历等材料,其拥有履行相应职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同意在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后正式履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审议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赵如冰、罗炜、傅达清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