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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为原告

? 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400,000,000元

? 公司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西南证券鑫沅质押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管理人,按照资管计划委托人指令,于2020年7月代表资管计划就韩华与公司签订的新研股份(300159)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相关事宜,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8月,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渝01民初818号)。2021年9月,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撤销(2020)渝01民初818号部分判决。2022年4月,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渝民终780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案件执行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渝01执1991号之七),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韩华所持有的64,026,360股ST新研(证券代码300159)。

三、涉诉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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