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1-00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时任独立董事钱立军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收到公司时任独立董事钱立军先生转来其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钱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号),具体内容如下:
“钱立军:
经查,你担任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你儿子钱璟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23日期间通过名下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200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7,200股,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及钱立军先生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高度重视。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规范证券交易行为,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