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的回复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3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即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