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支付利息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关的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