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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14:00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现军先生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和公司有关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四、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计提2022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报告人:财务总监曹永永女士)

2、审议《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报告人:财务总监曹永永女士)

3、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袁鹏先生)

4、审议《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报告人:副总经理袁鹏先生)

5、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树祥先生)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大会文件并进行大会发言。

六、董事长范现军先生宣读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办法及推选确定计票、监票工作人员。

七、大会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监票人员宣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董事长范现军先生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特制订如下会议规则:

一、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有关大会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必须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大会发言,必须于会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登记表”,由大会秘书处按持股数排序依次安排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及姓名,并按言简意赅的原则阐述观点和建议。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第4项议案属特别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本公司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在大会进行过程当中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有权作出紧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特别提醒:当前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佩戴口罩等

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并按照马鞍山市最新的防疫政策提供相关证明,不符合防疫政策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遵守马鞍山市相关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公司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15日

目 录

议案报告1《关于计提2022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 7

议案报告2《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 8议案报告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

议案报告4《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11

议案报告5《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13

议案报告1

关于计提2022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半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8,031,357.45元和信用减值损失150,529,955.89元。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上半年度2021年上半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144,982.131,733,109.8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53,084,125.63159,524,759.8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098,673.98479,075.14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689,486.374,564,283.87
信用减值损失小计150,529,955.89166,301,228.74
存货跌价损失151,551,547.62311,851,429.2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8,300,961.19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8,178,848.64
资产减值损失小计228,031,357.45311,851,429.20
合计378,561,313.34478,152,657.94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减少378,561,313.34元。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此次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计提2022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3)。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

议案报告2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分子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款项性质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核销金额核销原因
应收账款139,204,913.13139,204,913.13139,204,913.13诉讼后经法院强制执行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出具终结本次执行裁定、对方公司已注销或吊销等原因。
长期应收款14,794,553.6114,794,553.6114,794,553.61
其他应收款124,921.00124,921.00124,921.00
合计154,124,387.74154,124,387.74154,124,387.74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相关部门已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做到账销案存,保存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4)。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

议案报告3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

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生产经营需要,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华菱汽车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华菱汽车法定代表人代表华菱汽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5)。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

附件: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表

序号被授信方授信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名称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1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20,000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20,000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
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000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000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000
合计120,000

注:上表中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结合自身情况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以各授信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议案报告4

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

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华菱汽车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华菱汽车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6)。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

附件: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表

序号被授信方授信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名称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1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20,000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20,000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
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000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000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000
合计120,000

注:上表中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结合自身情况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以各授信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议案报告5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董责险的具体投保方案如下:

1、投保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6.5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董责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宜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7)。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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