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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同时综合考虑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我们同意变更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对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聘任财务总监事项

1、公司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李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022年11月30日

(此页无正文,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付于武 晏 成 汪家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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