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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浙江天平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浙江天平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529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丁天方

成立日期:1999年3月3日

组织形式:特殊合伙企业;

营业场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67号北城天地商务中心9幢10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破产清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经浙江省财政厅批准于1999年3月设立,2016年12月27日经浙江省财政厅“浙财会(2016)39号”批准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0年12月27日,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浙江天平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丁天方。浙江天平是一家综合性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拥有一支团结、求实、诚信、勤奋、高效的管理团队,拥有一大批具有专业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较高业务素质,优良职业道德的人才业。截至2023年末,浙江天平拥有合伙人29名、注册会计师11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名。

浙江天平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346.0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7,746.5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30.66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为175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覃振碧,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2012年7月1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2018年2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现任浙江天平项目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三板申报审计、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柱,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5年4月14日首次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2021年12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拟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投资、管理等证券服务,一直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兼职情况。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洪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现任浙江天平质量控制人员。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曾一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一次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覃振碧、张国柱2023年10月23日监督管理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审计程序
委员会安徽监管局执行不到位
2覃振碧、张国柱2024年1月29日自律监管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浙江天平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浙江天平运行完善的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浙江天平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2、项目组内部复核

浙江天平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外勤主管复核、项目经理复核和项目合伙人复核。外勤主管的复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充分、正确执行审计计划并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定相关人员是否对已执行审计程序进行复核,并确认审计程序的执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上确保项目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3、独立复核

浙江天平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安排项目组成员以外的专业人员实施独立复核,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独立复核人及协助人员按浙江天平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形成独立复核工作底稿。只有完成独立复核,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4、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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