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沈阳首开京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京泰”)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本金为8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6日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京泰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8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对此项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沈阳京泰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沈阳京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11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57-31号;法定代表人:尹中祥;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截至2020年3月31日,沈阳京泰资产总额356,131,399.08元,负债总额308,694.372.78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08,694.372.78元,净资产47,437,026.30元。2020年1月至3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2,787.01元。
沈阳京泰营业收入目前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沈阳京泰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沈阳京泰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8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对此项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沈阳京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项目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10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肆佰壹拾捌亿壹仟柒佰叁拾壹万肆仟伍佰陆拾玖元(小写金额4,181,731.4569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80%。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壹佰柒拾柒亿捌仟柒佰伍拾陆万柒仟柒佰元(小写金额 1,778,756.77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32%。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沈阳京泰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沈阳京泰2020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