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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延长公司及/或下属公司对供应商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缓解公司及下属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通过保理公司受让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对下属公司(下称“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后,再将上述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底层基础资产出售予资产支持计划的方式,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工作。同意本公司及/或下属公司资产支持计划交易文件约定,向保理公司及资产支持计划出具履行相关义务的资产支持计划文件。资产支持计划采用“一次登记、分期发行”的模式,最终储架规模以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登记为准,各期实际发行规模、融资期限及融资成本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要素

(一)产品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

(二)基础资产:保理公司从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受让的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

(三)产品期限:各期产品存续期限为不超过18个月;

(四)票面利率:具体各期产品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增信措施:公司出具付款确认文件,承诺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义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内容为准。

(六)发行方式:一次登记,分期发行;

(七)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4个月。

(八)受托人: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共同债务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十)债务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即公司审计报告披露的

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具体以公司出具的付款确认文件为准)。

二、审批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以债务加入的方式参与该项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因蒋翔宇先生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派驻董事,且本次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中,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计划受托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储架发行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事宜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蒋翔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工作,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付款确认文件和其他相关的资产支持计划文件和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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