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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会董事十一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台州兆裕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台州兆裕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41,400万元、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40,250万元、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3,350万元,三方股权比例为 36%:35%:29%。台州兆裕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兆裕”)为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持有台州兆裕100%股权。台州兆裕注册资本为11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XQ070120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台州兆裕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16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XQ070120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36%计算,向台州兆裕提供5.76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36%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台州兆裕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1-104号)。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台州兆汇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6,000万元、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5,300万元、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8,700万元,三方股权比例为 20%:51%:29%。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兆汇”)为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持有台州兆汇100%股权。台州兆汇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XQ070123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台州兆汇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申请4.1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XQ070123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20%计算,向台州兆汇提供0.8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2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

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台州兆汇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1-104号)。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1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105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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