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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4

证券简称:健康元 证券代码:600380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年9月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与批准 ...... 6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8

(一)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8

(二)本次授予情况 ...... 8

(三)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 10

(四)结论性意见 ...... 11

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健康元: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3.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公司获得一定数量的健康元股票。

4. 股本总额: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 激励对象:指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7.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

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确定的行权价格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8. 可行权日: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9. 行权价格:指健康元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股票期权的价格。

10. 行权条件: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11.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2.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3. 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14.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健康元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健康元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健康元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予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与批准

1、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6日,公司在官网(http://www.joincare.com/)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9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

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7、2019年1月28日,公司首次授予的3,572.0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8、2019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利润分配,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至8.05元/股。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原320人调整为281人,期权数量由原3,572万份调整为3,177万份,注销395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9、2019年9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健康元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健康元及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9年9月23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行权价格:10.47元/股,为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0.47元/股;

(二)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8.87元/股。

4、授予数量及人数: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87人,授予数量共899万份,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99人)899100%0.46%
合计(899人)899100%0.4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24个月内分比例行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第二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行权期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具体如下:

项目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个人行权比例100%80%0%

如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或者之上,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不得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如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期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

(三)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各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发生变化,经测算,预计本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总费用为848.84万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万份)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19年 (万元)2020年 (万元)2021年 (万元)
899848.84165.41507.87175.56

受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期权行权数量的变动,股票期权的实际成本可能会与此处的数据有所差异(由于激励对象存在业绩考核不达标或在股票期

权的等待期内离职等情况,获授股票期权可能有部分最终不能行权,股票期权的实际总成本可能会小于本次估算的成本),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财务顾问建议健康元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和核算,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行权价格、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健康元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吴慧珠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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