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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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7
四、 附录.....................................................................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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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刘婵 独立董事 因公出差 廖朝理
1.3 公司负责人张文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莉芬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518,274,536.98 3,219,870,180.34 9.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768,904,178.23 2,642,217,692.47 4.79
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85,573,210.93 -1,123,145,728.76 74.57
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营业收入 158,949,212.55 58,000,329.23 174.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43,773,815.76 139,594,547.77 2.99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1,412,765.99 74,602,400.09 62.75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5.32 5.46 减少 0.14 个百分点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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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41 2.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 0.41 2.4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88,853.3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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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8,980,388.06 30,079,109.21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2,317.26 24,477.17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2,245,676.33 -7,453,683.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合计 6,737,028.99 22,361,049.77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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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总数(户) 22,67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68,333,049 19.995 0 质押 54,660,000 境内非国
有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 4,700,000 1.38 0 未知 0 未知
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章志坚 3,995,732 1.17 0 未知 0 未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 3,224,840 0.94 0 未知 0 未知
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敬瑞丰 2,897,605 0.85 0 未知 0 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 2,862,500 0.84 0 未知 0 未知
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东吴嘉禾优势精 2,808,183 0.82 0 未知 0 未知
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行 2,593,880 0.76 0 未知 0 未知
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金惠丰实业有限公司 2,447,069 0.72 0 未知 0 未知
徐佳杰 2,300,000 0.67 0 未知 0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68,333,049 人民币普通股 68,333,04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卓越 4,700,000 4,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章志坚 3,995,732 人民币普通股 3,995,73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战略 3,224,840 3,224,840
人民币普通股
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敬瑞丰 2,897,605 人民币普通股 2,897,60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 2,862,500 2,862,500
人民币普通股
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 2,808,183 2,808,183
人民币普通股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行业轮动 2,593,880 2,593,880
人民币普通股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金惠丰实业有限公司 2,447,069 人民币普通股 2,447,069
徐佳杰 2,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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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 9 名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无。
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 153,909,517.64 38,053,297.29 304.46
应收账款 19,697,929.61 61,194,539.87 -67.81
预付款项 3,828,524.35 15,180,202.45 -74.78
应收利息 - 1,516,626.22 -100.00
其他应收款 19,048,244.96 2,110,991.11 802.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90,650,000.00 57,000,000.00 234.47
其他流动资产 1,664,474,612.46 1,285,934,896.73 29.44
投资性房地产 63,458,888.40 85,252,722.12 -25.56
固定资产 56,871,940.26 37,697,363.62 50.86
在建工程 1,339,377.57 2,497,543.61 -46.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8,000,000.00 852,650,000.00 -33.38
短期借款 340,000,000.00 226,000,000.00 50.44
应付账款 14,687,194.26 21,043,987.91 -30.21
预收款项 21,756,699.77 299,566.22 7,162.73
应付职工薪酬 43,488.42 1,012,310.57 -95.70
应交税费 20,973,541.40 26,696,331.54 -21.44
应付利息 - 348,360.28 -100.00
长期借款 50,000,000.00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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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 304.4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贸易业务收入、投资弥补专项
资金收入等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 67.81%,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贸易合同约定收回应收款
所致;
(3)预付款项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 74.78%,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贸易合同约定预付货物款
项减少所致;
(4)应收利息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 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了上年度末预提的委托贷
款利息所致;
(5)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 802.3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了融资保证金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 234.47%,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增加
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 29.4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支付兴
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款项所致;
(8)投资性房地产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 25.5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固定资
产所致;
(9)固定资产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 50.8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及在建工程转入固
定资产所致;
(10)在建工程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46.3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33.38%,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合同约定将一年内到期
的委托贷款转出所致;
(12)短期借款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 50.4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13)应付账款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 30.21%,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贸易合同约定应付货物款
项减少所致;
(14)预收款项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 7,162.73%,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按照贸易合同约定收到的
贸易业务货款增加所致;
(15)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 95.70%,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发放上年度末预提职工薪酬
所致;
(16)应交税费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 21.44%,主要是本报告期汇算清缴后公司缴纳了上年度实现
的企业所得税所致;
(17)应付利息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 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了上年度末预提的银行
贷款利息所致;
(18) 长期借款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 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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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1—9 月) 上年同期(1—9 月)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58,949,212.55 58,000,329.23 174.05
营业成本 55,378,996.35 6,154,846.68 799.76
财务费用 8,282,625.26 1,636,965.66 405.97
资产减值损失 -360,058.81 -2,379,384.82 84.87
营业外收入 282,329.35 37,440,094.39 -99.25
营业外支出 1,010,030.29 504,421.81 100.24
少数股东损益 -512,490.78 673,935.09 -176.04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174.05%,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贸易业务收入、投资弥补专项资金
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 799.7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贸易业务成本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 405.9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
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 84.8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相比上年同期资产减值损失转
回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99.25%,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
一级开发投资弥补专项资金转入其他业务收入核算所致;
(6)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 100.24%,主要是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7)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 176.04%,主要是本报告期按照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
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将该公司亏损额全部计入少数股东损益核算所致。
3.1.3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上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增减比例(%)
额(1-9 月) 金额(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573,210.93 -1,123,145,728.76 74.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138,094.19 453,241,837.40 -41.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291,337.09 380,472,590.89 -63.65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74.5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的PPP项目
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41.94%,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回的委托贷款本
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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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63.65%,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
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相关协议增加注册资本,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
金增加,而本报告期没有该收入,以及本报告期增加贷款利息支出、现金分红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并形成决议,按照决议精神,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方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
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定向增发股票 13,360.0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不超过 199,999.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
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
议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等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告临 2016-013 号)。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14.92 元/股且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
九十,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3,404.8223 万股(详见公告临 2016-027 号),其中,深圳市金信
安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 4,959.7922 万股股票,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
限公司拟分别认购 5,499.0884 万股、2,945.9417 万股股票。
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507 号)。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在推进中。
2、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形成决议,按照决议精神,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 11.5 亿元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利息
支付方式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为有利于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与公
司签署《担保协议书》,为公司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
保协议书》将在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债券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
日起生效。
截至本报告日,该事项仍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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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
是 如未能
否
否 及时履
及
承诺时 有 行应说
承诺 承诺 承诺 时
承诺方 间及期 履 明未完
背景 类型 内容 严
限 行 成履行
格
期 的具体
履
限 原因
行
解决 深圳市金信安投 在不对广东明珠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 承诺时 否 是
关联 资有限公司、张 提下,公司/本人及公司/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尽其所能地 间为
交易 伟标 减少与广东明珠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 2015 年
要或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5 月 18
文件和广东明珠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日
务,严格执行关联方回避制度,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和公允
价格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
度,确保不侵害广东明珠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解决 深圳市金信安投 除投资广东明珠及其附属公司外,本公司/本人目前未从 承诺时 否 是
同业 资有限公司、张 事其他与广东明珠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除广东明 间为
竞争 伟标 珠及其附属公司外,在本公司/本人持有广东明珠股份(包 2015 年
括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 5 月 18
控制的公司/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任何与广东明珠 日
与再 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本人将来控制的公
融资 司/企业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广东明珠有竞争或可能有
相关 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从
的承 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广东明珠有竞争或可
诺 能有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广东明珠,并将该商业机会或投
资让予广东明珠。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
担由此给广东明珠造成的全部损失。
其他 公司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承诺时 是 是
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兴宁市南部新城首 间为
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在本次发行募 2015 年
集资金使用完成前,本公司承诺不再增加对外委托贷款的 11 月 6
总额度,保证不通过任何方式将募集资金直接或以各种方 日
式间接用于委托贷款。
其他 张伟标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为公司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 承诺时 是 是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 间为
民币 11.5 亿元(含 11.5 亿元),具体以本次债券实际 2015 年
发行额为准;担保期间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日起 12 月 18
两年;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日
其他 深圳市金信安投 公司与广东明珠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 承诺时 是 是
与再
资有限公司及其 议》确认:广东明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 间为
融资
一致行动人(兴 于人民币 14.97 元/股(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 2016 年
相关
宁市金顺安投资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息、除权事项调整)且不低于本次非 3 月 28
的承
有限公司、兴宁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 日
诺
市众益福投资有 价的百分之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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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发行股份总数发生调整,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9,999.95 万元的范围内由
广东明珠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
行数量。公司认购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股份总数的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股份 深圳市金信安投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公司认购的广东明珠本次非 承诺时 是 是
限售 资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间为
其他
得转让。 2015 年
承诺
5 月 18
日
分红 公司 公司制定《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承诺时 是 是
规划(2015-2017)》: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在无重 间为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 2015 年
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 5 月 18
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日
其他 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
承诺 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